殡葬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殡葬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殡葬调研报告

殡葬调研报告1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镇在枝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该镇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按照《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该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强化措施,配备精干的殡改队伍。该镇镇委、政府高度重视殡改工作,把殡改工作列入镇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班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镇委、政府还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明确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镇的殡改工作在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顺利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更新观念,营造浓厚的殡改氛围。由于几千年传统土葬已深入人心,该镇认识到要做好殡改工作首先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为此,他们从全方位的宣传入手,一是会议宣传。认真开好“三会”,首先是开好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使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开好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殡葬改革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殡改工作;最后是村开好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学习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二是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10余次深入到村、组进行巡回宣传。三是通过办专栏、张贴标语、拉过街横幅和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殡改政策,先后在七星台集镇、大埠街、石套子等村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160余份,张贴殡改通告56张,发放宣传单3300余份。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他们力争通过耐心仔细地做思想工作来解决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使得殡改观念开始逐步深入人心,殡改氛围逐步形成。

  (三)树立样板,创造环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做”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群众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做的榜样,该镇在大埠街村、沈家店村启动了公墓建设。修建公墓,既改变了过去以往土葬占用大量土地的问题,又节省了一大笔开支,使广大农民看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自然而然地加入到殡改行列中来。

  (四)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各项殡改制度。针对七星台集镇、张家场村、石套子村、鸭子口村等地还存在的9个棺木生产点,为了从源头上彻底杜绝土葬,6月 17日,由镇领导带队,相关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与,对现存的24口棺木作了限令处理,对各棺木生产点依法进行了取缔。针对各村死亡人口信息难掌握,殡葬政策难落实的情况,该镇建立了以村书记为本村的殡管员,负责上报本村的死亡人口信息到镇殡改办,镇殡改办综合情况后向市殡改办报告的制度。另外还建立了举报制度、奖惩制度、督查制度等,确保辖区死亡人口信息准确,为搞好火葬奠定良好基础。截止今年7月底该镇无土葬行为,死亡的197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五)加强教育,改革陋俗,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等扰民行为严肃处理;在葬区公墓倡导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引导,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二、该镇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该镇的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速度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相比还不适应,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镇村公墓规范化建设还相当滞后。由于该镇到目前为止公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死者火化后仍按原有传统方式进行入葬,所以殡改的优越性不能得以充分展现,也导致部分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目的产生质疑。为了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使该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水平,公墓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公墓规范化建设将使殡改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也能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二)群众的传统思想观念仍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几千年来传统土葬方式已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老百姓的这种观念得不到转变,该镇的殡改工作就会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虽然现在我们的殡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这是因为上有政策的压力,下有他们高压态势的管理,如若工作松懈,殡改工作就会受到挑战。想要彻底改变这种观念,使群众自觉接受殡葬改革,维护改革成果,依然任重道远。

  (三)其它硬件配套建设相当薄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目前,该镇的火化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灵车由枝江市审批),群众反映有无证经营、有收费过高的现象,去火葬场要排队、耗时长,返回后不得不在当天傍晚进行安葬。此外,乱埋现象、套棺重葬现象日趋严重,房前房后、田间地头等乱建坟墓的现象没有杜绝。

  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也是历史积累下来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抓殡葬改革的本土意识不强。少数村干部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只是土葬改火化的认识层面上,没有把殡葬管理作为本村的社会进步、村风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范畴来统筹兼顾、协调整体推进。有的基层干部不重视,对殡葬工作认识模糊,致使基层宣传殡葬法规缺乏力度和深度,落下实来殡葬改革推行起来困难多,难度大。

  (二)传统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由于受上千年来长期实行的传统土葬的影响,现在尽管经过二十多年的宣传教育,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葬,但在农村特别是农村老人中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原来在自己身体好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寿木准备好了,不愿意接受火葬。

  (三)抓殡葬改革的措施不力。一是市、镇两级人员少,日常工作繁杂,对工作也是疲于应付,抓殡葬管理只注重了宣传教育和工作安排,对落实情况缺乏监督检查,管理不到位。二是乡镇一级民政部门无专职的执法队伍和人员,执法力量和刚性措施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加之殡葬执法环境比较特殊,遇到具体情况没人敢碰硬,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三是市级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不够,争取公安、工商、林业、国土、卫生、城市规划及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参与执法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民政部门殡葬执法单打一显得力不从心,效果欠佳。

  (四)殡葬管理投入不足,设施不健全。一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现有些村无村级集体土地,建公墓的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无力筹建,近两年才新建成的2个村公益性公墓也都是民政局扶持兴建的。村原预留的集体土地几乎都处于绝迹边缘,所以乱埋乱葬的现象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二是在农村办丧事用来停放遗体的设施缺乏,村民自制或购买棺木的现象严重,套棺重葬很难杜绝。三是在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服务机构为村民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五)公墓作用发挥的不充分。在已经建有公益性公墓的村中,村民感觉进公墓安葬不方便,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将故者安葬在自己家的自留地上,致使公墓的作用没有很好的显现出来。有的公墓没有人员管理,宣传和服务工作跟不上,公墓的作用没发挥出来。

  三、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想法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殡葬改革也势在必行,必须用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惠及群众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一)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长期坚持不懈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知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自觉实行殡葬改革、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加大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力度。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各级领导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的管理,以适应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市、镇、村三级要把殡葬管理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责任制统一考核、统一检查落实。

  (三)加大对殡葬改革的投入力度。各级领导要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否则这项事业将发展无力,后劲不足。一是建议市政府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增强殡仪服务机构的造血功能和服务功能。二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当安排资金,对重点区域或者成效明显的地方采取以奖代补或以奖代扶的形式解决农村兴建和维护公益性墓地,解决和治理乱埋乱葬的问题。

  (四)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执法力度。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单靠殡葬事务主管部门一家孤军奋战,力量明显不足。一是执法力量亟待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本来就难,必须充实执法人员,解决无人、无力管的问题。二是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由政府牵头协调,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工商、林业、城建、国土、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改变民政部们目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角色的状况。必要时应采取一些硬性措施,加强殡葬管理,理顺殡葬秩序。三是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镇政府在殡葬改革中作为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加大对乡镇殡葬管理工作的目标监控和考评力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

殡葬调研报告2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6月14日-23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民政科负责同志,先后到幺铺镇、宋旗镇、西航办事处,对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镇一办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各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地小屯南山进行实地考察。所到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高度重视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开发区结合本区实际,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公安、国土、建设、民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职责, 并与各镇(办)、各成员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考核指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开管通[20xx]4号)和(安开管通

  [20xx]17号)等文件,完善规范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幺铺段)坟墓治理工作,再次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

  (二)做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再认识

  认真落实和贯彻《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xx]16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区、镇(办)、村三级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倡导

  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解除群众思想上的顾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全区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随着我区发展步伐的加快,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镇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座,涉及300余户农户,给我区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区自20xx年以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沪昆沿线和火化区域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和治理公告,并下发治理通知。20xx年第一季度以来,利用3.15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使殡葬改革及沪昆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三)匹配殡葬改革工作经费17万元,其中20xx年15万元;20xx年2万元,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20xx年也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待批转后实施。

  (四)殡葬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意识不断增强

  1、积极推行火葬,不断提高火化率。根据 [20xx]4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活动的改革宣传,向群众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20xx年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按照火化区域实行100%火化,边远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截止今年3月31日,共火化尸体508具,与同期相比火化率均提高10%以上;城区内100%实现规范治丧;完善殡葬救助政策,按照火化方案全面推进火化,实行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每具补助20xx元,截止3月31日共计补助100具,补助资金20万元。在此期间,我区在市民政事务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曾多次会同市稽查支队、市殡仪馆,各镇办深入到死者家中宣传、做好火化动员工作,成功杜绝了多起土葬事件的发生。

  2、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杜绝乱埋乱葬行为。针对城区内丧葬用品经营混乱,交通主干道无证照经营坟石、墓碑的业主,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相关文件的要求,扎实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辖区内经营的丧葬用品,以及坟石、墓碑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共清理登记经营户8户,停工取缔2户,规范完善了经营户4 户,使辖区内丧葬用品经营规范。在沿线周边村寨下发通知、公告进行宣传,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辖区内无墓碑、坟石、棺木等土葬用品加工销售点;完成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及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格查处违法公墓13个,清理登记辖区内墓碑坟石、土葬用品加工点5处,但尚未规范和取缔。通过殡葬稽查,严禁在公路两旁,库区周围,厂(场)及集镇周边葬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

  3、整治治丧场所,实行规范治丧。在城区范围内及幺铺镇、宋旗镇的镇区范围内,通过城管大队加强占道治丧、利用公共场所治丧的管理,宣传指导群众到指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和指定的场所进行治丧活动。例如:城区内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 医院、街道、小巷(街)、居民区内不准治丧,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治丧行为。

  4、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规范公墓经营行为。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安市民发[20xx]33号)的通知,开发区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对碧天园公墓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协调周边用地纠纷问题,对张坪村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用地情况调查,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

  5、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执行殡葬法规。开发区在人员少,机构不建全的情况下,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新组建了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了殡葬执法的工作职能,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6、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倡导文明“祭扫”。去年以来,每逢清明前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到镇、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清明“祭扫”工作的安全和有序。

  (五)堵疏结合,积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建设

  目前,开发区多数范围内均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范围,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问题上,存在着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只能在边远地区选址建设。目前,南山村和附近的小屯村合建农村村级公益性公墓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社会局支持村级公益性公墓的3万元资金已到位。通过努力,今年将需完成的6处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配合景观整治,积极开展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

  开发区沪昆高速公路过境段全长8公里,涉及13个村。认真开展了公路两旁坟墓调查统计工作,共涉及坟墓1020座;其中,石坟741座,土坟279座。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投入前期经费50万元,对旧坟采取绿化遮掩,新坟采取取缔迁移,活人墓坚决撤销取缔的办法,确保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有效治理

  (七)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殡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每具补助20xx元的丧葬费用,截止3月31日共计补助100具,补助资金20万元。少数民族、困难户、低保户人员死亡的,只要落实殡葬措施的,视其情况再次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帮助他们解决相应的困难和问题,自实行此政策以来共补助贫困群众9人次共6.4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开发区殡葬改革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开发区自成立以来没有单设殡葬管理改革办公室,没有执法权,分属于开发区执法大队,但到目前为止,未履行执法义务。

  (二)镇(办)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殡葬改革没有真正推开。由于村级性公益性公墓的各种服务设施建设未尚完善,不少地方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有的在荒山林地、有的占用耕地、自留地擅自建坟筑墓,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

  (三)治丧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也不能就地方便群众进行治丧活动。由于开发区辖区内无治丧场所,边远厂区(011厂矿)及部分农村离现有的治丧场所较远,不能方便群众就地治丧。

  (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由于在公墓选址的问题上,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加之村级缺乏前期经费投入,政府投入的经费又跟不上,没有适应当地群众收入水平的公益性墓地,且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很高,低收入群众难以承受;因此,照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埋乱葬行为。再加之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区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座,涉及300余户农户,给我镇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五)村级公益性公墓没有指导性的收费意见,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方案。

  (六)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工作需加大力度。由于需要经费投入较大,民政部门只能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以及控制杜绝新坟的出现,绿化遮掩景观整治的问题必须由政府牵头才能完成。

殡葬调研报告3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殡葬调研报告4

  摘要:殡葬,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的改善,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凤冈县自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殡葬改革,截止目前,全县全面实现遗体火化,火化率达100%,遗体火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全县共建有1462余处公墓,“三沿五区”治理率稳中有升。应该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凤冈县的殡葬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县的殡葬改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危及我县多年的殡葬改革成果。

  一、基本情况

  凤冈县辖9镇5乡,86个村(社区),总人口43万。全县民政干部职工62人,县民政局干部职工有31人,设专职殡葬机构一个,殡葬管理人员6人,招聘殡葬服务人员28人。我县殡葬改革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县城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阶段。从20xx年6月起到20xx年8月底,对县城范围内的公民死亡后实行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二是遗体火化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分四步推行遗体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遗体火化工作全县顺利推行。

  二、我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

  1、县殡管所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20xx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财政在项目建设期分期拨款377万元。县民政局当时用财产抵押向信用联社分两次贷款500万元,争取省市补助23万元,共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新建南天河殡仪馆。以政府为主导修建的具有遗体接运、治丧、火化为一体的南天河殡仪馆,占地面积24400平方米,建筑3609平方米,设有大小悼念厅5个,悼念厅为840平方米,拥有火化机3台(其中,拣灰炉1台、平板炉2台),殡仪运输车16辆(各乡镇均有一辆)。从20xx年5月1日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除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干部外,所有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进馆停放及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仪服务费全部免除,由政府买单解决。

  我县原龙泉镇文峰天河公墓20xx年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置,在集中安葬遗体中问题突出,加之在326国道沿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为彻底整改这一问题,经省民政厅批准变更搬迁现在的南天河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在修建中我们采取了社会融资的形式,按照BOT(建设——经营——转让)经营模式,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由经营商投资500万元修建了南天河经营性公墓。

  2、乡镇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殡葬管理在乡镇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乡镇所在地没有殡仪馆、没有开展集中治丧工作。从20xx年全县14个乡镇上报共有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如今,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有规划、管理的约占0.5%;无管理,无规划,成为集中乱埋乱葬坟地的占99.5%。由于墓地分散,祭祀活动难以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隐患增多,导致森林火灾频发。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超标准建墓穴,建豪华墓等不良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殡葬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尤其在农村,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群众居住分散,办丧事想找收殓、抬柩的人都很难,这一最基本的殡葬需求已成为群众的现实问题。

  三、殡葬改革基本成效

  1、是实现了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全覆盖。我县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招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全县五保对象死亡的遗体实行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实现对全县范围内公民死亡遗体实行火化。涉及9镇5乡,69个村,17个社区,43.5万人口。火化率达到100%。

  2、是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对各乡镇新建的公益性墓地,按照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规划进行批建,全县共批1462处村级公益性墓地;1处经营性墓地(南天河公墓),使公墓向规范化、小型化、生态化目标发展。到目前为止,对“五保”、“三无”人员予以全免,特困人员予以减免。县城经营性墓地按照生态化建设,实行园林化管理,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3、是大力规范殡葬秩序,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县城实现了在殡仪馆集中治丧,遗体火化被的群众所接受,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统筹管理不到位。由于南天河殡仪馆比文峰村殡仪馆远,没有开通从县城到南天河殡仪馆的公交车,人们坐车难和贵的问题,使县城南天河殡仪馆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资源闲置。

  2、殡葬观念没有彻底转变。一是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殡改工作存在着忌讳心理,觉得与这项工作牵连是不吉利、晦气的事情,不愿顾问殡葬管理,对殡葬工作是听之任之,很少深入研究,更谈不上想方设法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群众受千年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不超平方安葬上,一部分群众总是在想方设法建大墓。全县村级公墓只是划定一个地方,没有统一建设,丧户自行建造坟墓,建的坟墓与传统土葬墓没有两样,达不到殡葬改革节约土地的效果。

  2、乱葬乱埋现象日渐抬头。由于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此,在管理上难免会出现漏洞,乡镇、村公益性墓地无人管理,存在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并逐步加重。在调查过程中,全县村级公墓均存在乱葬乱埋现象,并日渐恶化,有胆大的丧户直接在墓地建大坟立大碑,造成青山再次白化,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泛滥成灾,殡葬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

  3、公墓建设亟待规范。全县大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不规范,存在规划面积过大,公墓点过多,随意调整的问题。经调查,全县有146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公墓无整形、无墓穴、无路道、无绿化,群众的满意率极低,群众意见大,若引资修建势必抬高收费价格,增加群众负担。所以形成全县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在规划、选址初期未充分考虑到祭扫交通问题或因选址地域限制,道路不通,即使形式上存在的农村公墓地,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甚至有些村,当初为了应付差使,找到一片荒地,立个牌子,交差了事,所谓的“公墓”就成了聋子的耳朵,完全是个摆设。在公墓选址上,有的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墓型上有豪华型、有大碑型的,有砖石砌成圆型的,有土堆型的。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上,小的不足1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以上。安葬上存在只要是火化了,进公墓安葬,想怎么葬就可以怎么葬,形成了“合法”的乱埋乱葬。

  4、管理队伍有待加强。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一定问题,县殡葬管理所编制6人,实际在位2人;乡、镇的殡葬管理人员都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着民政、新农保、慈善总会等较多事务,导致多头兼管力不从心。乡、镇政府重视不够,导致政策不能很好落实到位。

  5、县城区公墓违建情况严重。县城所在村在建公墓,违规现象亟待查处。有些村把所谓的公益性公墓作为经营实体,或与个体老板合资,交由个体经营者为主经营管理,村里收取一定的费用,致使管理失控,甚至听之任之,任凭个体经营者所为。在管理理念上,不是作为公益性事业在办,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主观指导思想上就是想方设法多挣钱,多创收,肆意违反相关规定,暗地违规经营,面向社会出售墓穴。甚至迎合部分有钱人的心里,肆意超标准建大墓,修豪华墓。比如我们调查的龙泉镇天河公墓就存在此问题。同时,还有一些村组划定的墓地,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超标准建豪华墓穴的问题。

  6、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有:

  1、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体现,一些乡镇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未能将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群众对丧葬理念一知半解,误以为遗体火化就是执行殡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严,建大坟、造大墓也无人顾问,更谈不上谁来制止。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各乡镇普遍存在着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屈指可数。

  2、资金投入不足。公墓建设不规范,造成墓体超标走样或乱葬乱埋,出现新的青山白化。整治青山白化,推行生态墓区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由于县财政和乡、镇财政投入不足,造成村级墓地无人建设,即使建后也无人监管。乡镇没有专项的资金用于生态墓区建设,有一定集体经济的行政村,在公墓建设上愿意投资一些,道路畅通,公墓规范整洁,丧户也乐意将亲属骨灰入葬村公墓。而村集体经济空白的行政村,那么就指山为墓,出现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经调查,我县多数村(社区)划山为墓。

  3、乡镇、部门工作缺少配合协作。殡葬管理涉及各乡镇及建设规划、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主要责任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民政一家在管理,因此,执法力度远远不够,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殡葬改革初期,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乡镇和部门也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年来,乡镇未将殡葬改革中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此,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4、殡葬管理、执法人手不足,精力难以到位。一是乡镇一级无专职殡管员,均由民政助理员兼职,而殡葬管理工作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那么等事后再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工作相当被动。而殡葬管理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乡镇民政助理员、驻村干部、村干部极不愿参与其中,明知擅自建大墓是违反殡葬法规的,但也熟视无睹,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殡葬工作在基层上难以得到落实,出现殡葬执法无人到场,工作浮于表面,导致管理上存在漏洞。二是县殡葬执法大队虽已建立,但人员都是各单位抽人组成的,现已回单位上班,目前只有殡葬管理所的人,实际在位只有人员2人,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若在执法过程中需1人回避,则执法人员无法执法。严重影响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

  五、建议和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各级主要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一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人,确保信息畅通,违法违规现象有人管。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在已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简报、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窗、标语、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把政策和法规向广大群众讲明、讲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倡导新的丧葬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村级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村级公益性墓地是社会公益事业,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也是无法消除乱葬乱埋和超标走样,只有县、乡财政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每建好一处公益性生态墓地,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村级公益性墓地处数才能逐年递增完善,这样,骨灰才能有个很好归宿。

  建议:

  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领导,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面铺开。

  ②安排一定的资金,适度投入给各公益性墓地,资助骨灰墙、骨灰堂的修建,同时帮助墓区疏通沟渠、硬化道路、修建标示牌、美化绿化等,以更好地促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样才能彻底消除新的青山白化现象。

  ③是要合理规划好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不能太小。如:天桥乡龙凤村23组规划71个墓地,几十人规划一个公墓点,太小了。要加大整合力度。以大组为单位建公益性公墓为好。

  ④是要在殡葬改革推行中制定好自然灾害处置预案,如年初的雪凝冰冻天气,确实不能接运遗体的火化区,乡镇启动规划筹建殡仪馆对遗体进行冷冻处理。

  3、依法行政,维护殡改有序推进。严格执法,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殡葬改革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规民约》、《村规民约》、《居规民约》、《组规民约》之中。要建立健全殡葬联系信息网络,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以避免在执法工作中信息不灵,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必要损失;充分发挥道教协会和白事理事会的作用,继续加大对道职人员的管理。

殡葬调研报告5

  一、基本情况

  xx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云贵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东与安顺市关岭县毗邻,南及东南与兴仁县接壤,西及西北与普安县相连,北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隔河相望。全县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331平方公里,总人口33.66万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种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农业人口占92%左右,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

  20xx年,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殡葬改革工作做为全县十件民生实事来抓,启动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建设。其中,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为860万元,具体建设4个悼念厅和一栋办公楼,目前,三号、四号悼念厅已进入装饰工程,一号和二号悼念厅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四个悼念厅预计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县城集中治丧工作年内可以启动;公墓项目原招投标造价为610万元,预计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阶梯已基本完成,整个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现民政局已开始预售墓地登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殡葬改革的整顿与规范仍然任重而道远,仍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挑战。我们县是一个山区县,由于受长期实行的传统自选墓地土葬模式的影响,“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对集中治丧产生抵住情绪,以致私葬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殡葬管理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二)殡葬执法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亲情关系、乡邻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丧葬活动往往不由个人的意愿左右,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大家庭才能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现殡葬违规行为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执法难度较大。

  (三)资金投入不足。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56万元,财政拨款718万元,缺口较大,加之后续的殡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财政压力很大。

  (四)殡葬管理力量不足。虽然成立了殡葬服务中心,但人员严重不足,加上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客观上难度更大,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目前仅有的力量明显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殡葬调研报告6

  自20xx年3月1日我县强制实施殡葬火化工作以来,总体上讲,我镇工作开展推进顺利,全镇范围内未发生一起聚众闹事和群体上访事件。各级政府部门强力宣传,相互配合,广泛参与,工作已基本步入了正常化和规范化轨道。但只要身临其境,就会发现其中存在一些客观制约因素,阻碍了殡葬工作的良性运转。3月31日,笔者还亲身体验了殡葬工作的全过程,与遗主亲友座谈时间长达二天二夜,深有所感。在此,本人站在长远角度和负责任的态度,发表一些简单看法,仅供参考。

  一、当前我县推进殡葬改革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舆论力度不够

  殡葬改革工作在山城老百姓心里算得上是一件新鲜事,因受中国传统几千年封建文化思想影响,老百姓难免在事物的认识上有误差,真正实行思想上转换还要一些时间,有的认为“这是当地政府部门自己找上门的事,国家在该项工作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蓝本” 。还有的认为“现在死一个人费用不断加重,我们无法承受。”……等等一系列想法,这从中明显看到,我们在宣传力度上还不够深、不够细,毕竟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到目前为止也还只有半年多时间。

  2、火葬开支费用偏高

  许多老百姓反映,“现在农村死一个人与往年相比费用要多支出近20xx元,这笔沉重的费用我们确是负担不起。”“现在退休老人死亡还能得到一笔丧葬补助费,老百姓就要全出,确是想不通。”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的老百姓殡葬的大部分开支都是由社区居委会支付,就拿**社区做比较,死亡一例社区支出费用高达3000元,长此以往,工作的实际难度会不断加大,社区基层经济负担可想而知。

  3、执法环境不够优化

  名副其实的县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在实际工作当中,执法队伍明显出现有执法不准时,不到位,执行力度偏软的现象,对反映的突发情况迟迟不能到位,对镇居两级存有明显依赖性,必要的时候还没有真正发挥自己应有的社会作用。

  4、个案处理力度不大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老百姓就发现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个案问题上存在有明显漏洞,这就无形中给老百姓找到了推脱,出现了攀比的不良行为,他们一二再、再二三向组织提意见,这也给其层组织在工作中增添了不少麻烦,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当前工作的几个突破口

  实践告诉我们,殡葬改革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发展与困难并存,要真正意义上达到社会认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顺站在以人为本的工作高度,以负责任的姿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正常运转。针对当前存在的工作弊端和社会不利因素,可从以下四方面去改进,逐步破除其瓶颈。

  1、宣传工作必顺做到根深蒂固

  推动新事物,宣传是先导。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殡葬工作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多形式、多内容经常性宣传教育与指导,要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宣传面要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真正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实际工作深得人心。

  2、要合理考虑压缩殡葬费用开支

  经实地走访得知,殡葬费用开支是当前必需解决的第一道瓶颈,很多居民在事情处理上往往都是采取软拖硬扛的方式应付,同意火化不拿钱。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可否重点考虑将农村殡仪死亡对象参考退休人员优抚政策待遇,地方出台政策,给予一定数额的丧葬补贴资金,以此缓解老百姓生活压力和认识上偏差,有效推动殡葬事业发展。

  3、执法环境要进一步优化

  新型事物的长足发展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主要突出在执法环境上,要将殡葬改革工作做为一种政府行政职能,保证执法效果,严肃执法队伍管理,保证执法队伍的常规性和有序性,严格杜绝一切与殡葬改革相违背的不法行为。

  4、专项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

  在稳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同时,基层组织的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社区居委会既要站在和谐稳定的发展高度,又要承担人力和财力两方面的双重压力。调查得知,现农村社区死亡一例最少要列支20xx元,长久以往,社区根本无力承担。只有根据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灵活掌握,把殡葬工作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工作推动才会有原动力。

  “万事开头难,总有了却时”,希望自己的想法能引起领导重视,引发社会思考。同时,也希望社区基层服务人员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让殡葬工作——造福于人类的这项伟大工程在我们这一代完成历史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