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通用8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通用8篇)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民政局、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及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社事办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xxx镇20xx-20xx年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二、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我镇救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县上有关要求坚持本人申请,村社评议及镇统一研究,有关领导审批,社事办开出三联单,由财政所统一发放的申领程序,将救灾资金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经过领导小组成员对20xx至20xx年救灾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理后,发现xxx镇救灾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20xx年收到救灾款20.3万元,到目前为止,总计使用救灾资金20.3万元,剩余0元。

  三、存在的问题

  未完全按照规定在救灾款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成。

  四、改进措施

  针对救灾款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镇将进一步规范我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坚持书面申请,村民民主评议,镇集体审批和本人领取的原则,及时把救灾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灾民手中。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中共XX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X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XX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安排,为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群众的利益,决定在全县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救灾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促进救灾救济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管理要规范、运作要合规”的要求,结合我县每年开展的救灾资金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从制度上规范,切实加强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治理、监管,强化审计和监察,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资金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救灾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水平。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等行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保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实现,维护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县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和纪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救灾救济股长、财务室出纳和会计为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由救灾救济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通报、制定整改措施等方式,推进救灾专项资金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2、建立责任制。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形成县民政局抓督查,乡镇民政所负责,逐级对下监管,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县级重点对乡镇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乡级监管村级。县级机构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当地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县级将不定期组织对乡、村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抽查,对发现问题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治理内容与重点

  这次重点治理对象是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使用的救灾专项资金,尤其是乡、村两级救灾款物,在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对较多,是此次治理的重中之重。此外,由于今年发生雪凌和四川地震特大自然灾害,各乡镇民房恢复重建任务重,因此在治理过程中,要对恢复重建进度的进行检查。其治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救灾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救灾资金接收制度是否建全;手续是否完备、帐目是否清楚;拨付程序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额到位;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

  (二)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救灾资金是否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的原则;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运作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三)救灾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是否做到及时张榜公布,接受行政、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健全。

  (四)雪凌灾害和“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资金管理文件。我局先后多次下文要求对救灾专项资金加强管理。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鲁民字200830号),7月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鲁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民字200831号)。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08年冰雪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鲁财社20081号)、《关于下达地震灾害中央救灾应急经费的通知》(鲁财社20082号)、《关于下达地震灾害中央救灾应急经费的通知》(鲁财社20087号)。上述文件通知对我救灾专项资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是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的原则。

  2、动员部署(2008年8月至8月中旬)。成立鲁甸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前期的准备工作,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已作要求和初步部署。

  (二)自查自纠(8月中旬至8月底)

  各乡镇要对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当地纪检、财政部门配合下,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应作出专门说明。各乡镇应于8月30日前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上报鲁甸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三)督促检查、查处通报(9月)

  县民政局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按照省上部署,对乡镇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分别与联合等方式进行调研和抽查。乡、村两级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抽查的重点。县里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分析成因,督促基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县级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制度,总结整改(10月)

  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昭政纠办发20084号)、《关于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的通知》(昭民发200854号)和《昭通市财政局昭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昭财社20082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按时、足额、安全、有效运作。

  (五)总结报告(10月底)

  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小组对全县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全县治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政局。

  六、相关要求

  在实施救灾资金专项治理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加强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尽快完善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内部监控,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依法公开救灾资金、捐赠物质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所有信息,以便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三是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要联合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健全制度与严肃纪律相结合。通过监管发现和纠正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制度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派驻民政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既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又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职责。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5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区同全省同步遭受了百年一遇特大旱灾,全区7.2万人受到旱灾影响,因旱造成2.89万人、3.6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小春作物受灾面积10.5万亩,成灾面积6.3万亩,绝收2.1万亩。大春作物受灾面积4.65万亩,成灾面积2.85万亩。在此危急时刻,省委、政府、市委、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关心,在我区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为用好用活抗旱救灾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农业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局严格加强抗旱资金和物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使用,及时把资金物资用于抗旱救灾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推进了全区抗旱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抗旱救灾采取措施

  全省抗旱救灾动员会议后,我局及时成立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切实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专业技术员组成的三个抗旱指导组,全力以赴投入到受灾较为严重的一线指导抗旱救灾技术服务工作,帮助灾区群众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措施为:

  一是出现人畜饮水严重困难的村社,千方百计确保人畜饮水,有抗旱应急补充水源的,采取补助引水管、抽水机,修建引水渠道、水池等,没有水源的组织补助油费请拖拉机等运水车辆送水。

  二是全面启动全区所有抽水机台站,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抽水站进行抢修,力争短期内修复投入抗旱救灾中,减少旱灾损失。

  三是组织、筹措、争取各种抗旱物资和抗旱器具进行抗旱,特别是组织拖拉机、农用车运水抗旱救灾队进行保苗救灾工作。

  四是组织人力搞好用水管理工作,实行水资源的统一调度,避免发生用水浪费等现象。

  五是发动群众、组织人力搞好河道、灌渠的清淤、疏浚工作,使水能顺利的供到旱情严重的区域。

  六是积极协调做好跨区域调水工作,保证抗旱供水水源。

  七是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条不紊地抗旱救灾,杜绝发生因争水、抢水而引起的群体性质事件和破坏水利设施等恶性的事件。

  通过采取抗旱救灾措施,抗旱救灾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推进了全区抗旱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了没有发生一个人喝不到水现象,确保了大春满栽满插,为小春损失大春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旱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抗旱救灾资金投入情况

  面对百年不遇的旱情,我局积极争取抗旱资金,为抗旱救灾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截止5月31日,共收到中央、省、市、区各及抗旱救灾资金448.131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0万元,省级抗旱资金87万元,市级30万元,区级40万元及共产党员党员爱心捐款51.13164万元。截止6月8日,我局已安排抗旱救灾资金399.019万元,已拨付到乡(办事处)及购买管材等抗旱救灾资金支出235.8798万元。其中:党员特别捐献爱心水窖款按照每口XX元的标准已发拨付至全区4个乡,共计255口51万元,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现全区水利抗旱救灾资金已安排,但由于工程正实施或下一步计划实施而未拨付使用资金有163.1392万元,还未安排49.11264万元资金将计划上报区政府后尽快实施。

  在抗旱物资方面收到一辆价值19.8万元的抗旱用供水车,三台潜水泵,三卷胶带及300个抗旱用水桶。其中潜水泵及胶带已发给七河乡及金安乡;抗旱救灾水桶已发给大东乡200个,七河乡共和村委会50个。

  三、资金管理主要做法

  1、统筹资金安排,突出保障重点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把有限的抗旱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局在抗旱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上,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杜绝平均分配,以充分调动全区干部群众抗旱救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突出重点区域。抗旱救灾资金重点向受灾严重的大东、金安、金江等乡倾斜。二是突出重点村社。对贫困村、水资源短缺和缺水严重村社重点扶助对象,能引则引、能提则提、能送则送。三是突出重点产业。把抗旱资金重点用于烤烟和春耕备耕上,确保大春满栽满插,降低农业损失。四是突出关键环节。由乡政府组织运水车队通过补贴供水车队为群众送水或集中统一供水等方式降低运水、购水成本。

  2、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为确保抗旱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最强作用,我局着力采取措施,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一是实行抗旱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严格审批程序,严防挤占、挪用和贪赃;二是定期将抗旱救灾资金的安排和拨付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及时雨”作用,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下拨到灾区,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绝不允许拖延和滞留;四是在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上,重点向重旱区倾斜。五是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确保抗旱资金发挥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通过抗旱救灾资金的投入,使我区的旱灾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在资金管理上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前期抗旱中由于时间紧,抗旱资金只能应急安排给乡(街道办)针对出现的旱情,补助解决抽水机及电费、送水车油费、饮水管材、维修抗旱设施等应急工程,解决群众饮水、农田灌溉问题,由于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使项目散、规模小,难以实行区级报账制。

  二是由于抗旱资金到位较迟,大部分资金5月底才到位,部分抗旱应急工程由于资金垫付困难,加之灌渠无法断水、施工用水紧缺等原因无法及时开工建设。

  三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多数工程由群众自行组织或投工投劳完成,工程质量保证了,但外观较为粗糙。

  五、下步工作重点

  一要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在下一步项目实施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明确指定项目技术负责人,严格按规范、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施工,并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工程完工后,对各项工程认真结算的同时,我局将组织乡(街道办)、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关单位从工程的数量、质量、资金安全、群众满意程度、工程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验收,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工程建设任务。

  二要继续加大对抗旱救灾资金的监管力度。我局将按照“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加大对抗旱资金的监管力度,对下一步抗旱救灾资金投资项目实行区级报帐制,规范报帐程序,完善报帐资料,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作。同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救灾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杜绝出现贪赃、截留、挪用违规列支抗旱救灾资金、资金管理不力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及发挥效益情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投入到抗旱救灾水利项目建设中,为农业增效打好基础。

  四是继续密切监测旱情动态,加强信息统计上报,积极协调和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

  五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由于我区水工程建设年久、老化失修,蓄水工程很少,渠道渗漏严重,渠系水利用率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我区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今年旱灾中暴露无遗。因此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对干枯、病险水库及坝塘进行加固修复,确保塘坝安全汛期,增加蓄水量,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7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21〕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救灾资金使用合理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

  经过我镇对2020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二、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2020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0〕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0〕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1〕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1〕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四、自纠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8

  为进一步管好各种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并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万财监督[20xx]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害重建资金能真正落到实处,杜绝腐败现象和专项资金挪用情况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以镇长高涛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王涵生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所、党政办、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监察领导小组,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责任落实,兑现迅速

  我镇自“5.12”发生以后,重建户32户,共发放资金52万元;危房加固32户,共发放资金13.7万元;灾后群众生活困难补贴7.26万元。共计发放资金72.96万元,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卡直发,由民政办监督。所有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未出现截留、挪用现象,资金兑现按时、保质保量。

  三、政务公开,强化宣传

  为认真落实灾后重建政策,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强化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四、层层上报,严格把关

  申请享受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扶住的群众,必须由自己先写申请,村(社区)推荐,再上交到镇民政办审核,最后统一上交到市民政局,审核办理。层层上报,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