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我想这个时候,你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如何把自查报告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

  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1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我局联合公安、消防、教育、文物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影院、歌舞厅、书店)、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化市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检查是否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加强对重点部分的职守管理。

  2、排查场所安全用电、用火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场所显著位置要悬挂“严禁吸烟”、“严禁黄赌毒”等警示标牌。

  4、对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是否在开机时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开机画面。文物古建筑内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文物古建筑内违规开设经营性场所问题。

  5、督促网吧、娱乐场所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统一制定粘贴。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较为规范,但还有个别娱乐场所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

  此次行动,共出动300余人次对全县42家网吧、13家歌舞娱乐场所、8处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文化市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2

  为认真吸取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教训,根据部局9·7日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及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大队立即此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目标明确。

  为全面贯彻支队关于加强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大队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部署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并制定《xx大队关于开展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所有监督干部及时组织、全面排查全区文物文博单位火灾隐患,重点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宗教寺庙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发函至行业主管部门区旅游民宗局,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积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成效。

  9月6日,我大队积极对接区旅游民宗局对辖区XX寺庙开展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联合检查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各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3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意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灾控制和扑救能力。

  2、现代的消防设施

  那么是不是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当然不是的,因为我们“防”的再严,也不能保证火灾能够永远远离我们的古建筑。所以我们要在不损坏古建筑本身风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几百年来形成的这种自然平衡的基础上去做好我们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笔者通过多年来对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认为这一类古建筑消防工作应该着重做好两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灾的探测和报警,只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或者早期状态,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一般建筑物当发生火灾后,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灭火手段控制火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灾达到全面燃烧阶段,扑救难度将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处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点等原因,往往很难有效控制火势,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损失,甚至导致蕴含珍贵历史文物价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现代的消防设备进行火灾扑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对古建筑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害。因此古建筑火灾的控制重心应该放在早期火灾的发现和扑救上,防止其形成规模,将其早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1)火灾报警系统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各种火灾报警系统的对比分析认为,在古建筑安装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的实现方式之一。无线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直接受益于近10年来移动电话市场的推动,微电子技术和蓄电池技术的进步使“无线监控”这一要求成为可能。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盘、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报装置组成,所有装置均装有无线电收发两用机,除控制盘外,其他装置由自带蓄电池提供电源。该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基本无需电缆布线。没有布线要求,就无须破坏建筑物结构,无需埋设任何管线,这一点对古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2)必要的灭火设施

  另一方面,在保护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由于暂时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我们应结合古建筑特点,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设备的设置中,可以采取确“强化室外,暂缓室内”的'理念,如消火栓设置方面,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即室内消火栓外置,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同时,为防止灭火过程中带来的严重水渍损失,可用雾状水枪代替直流水枪,同时水源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绝利用污染的水作为消防水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同时也不影响古建筑的美观,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观点。

  (二)“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对管理上的要求较高,难度也较大。象我们苏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为止,全市已有9座园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500多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多处控制保护古建筑、800多处古构筑物,都采用第一种消防保护形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稍低一点的,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们可以采用“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苏州文物部门在这方面也有过开创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关无人使用会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而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养护,更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因此,苏州文物部门通过一定的途径将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给单位使用,并明确责任关系,这样一来减轻了文物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难,也调动了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当中来。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部分古建筑通过改造,内部布局、结构基本接近于现代建筑,那么我们在开展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时候,可以参考现代建筑防火规范,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从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确实从充分保护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坚持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落实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古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2)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3)利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对古建筑的木结构进行阻燃处理,改善其耐火极限。

  (4)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对古建筑群配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高压脉冲水枪等移动式灭火装备。

  2、现代的消防设施

  苏州古城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丰富,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8处,另有控制性保护建筑500处。古民居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国,存在有许多先天的消防隐患。苏州市平江区公安消防部门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启用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等措施对遏制古建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印证了“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的可行性。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应用量最多、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低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探火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的优良性能,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苏州古城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历史遗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并在新一轮消防规划修编中专门加入了古城消防保护,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础。平江区率先在平江路历史古街区进行了试点,在改造用作旅馆、饭店、商店且使用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网设置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监督。通过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的这几年,无一火灾事故发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环保型电动消防车

  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它体型小,机动灵活,行动迅速,电动也为环保型,长3340毫米、宽1400毫米、高1810毫米,额定乘员2名,可连续行驶80公里以上,车上还配有一台手抬泵,可从河道和消火栓处取水,火灾控制面积为100平方米。车上配有消防斧、断电剪、水枪等灭火救援工具。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在巡逻时候也能宣传一些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具有消防巡逻、宣传等功能。这些红色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结论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苏州支队平江大队

  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4

  摘要:古建筑是过去人们勤劳和智慧的结晶,人们可以通过对古建筑的瞻仰来缅怀历史文化,古建筑文化是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当今有很多古建筑在保存方面岌岌可危,存在很多消防安全上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一、引言

  对古建筑开启防火措施是很重要的,古建筑通常是由木材搭建而成,在很多古建筑中,使用木材的几率十分的大,平均每平方米都会使用一立方的木材,这些木材直接加大了失火事件产生的几率,假如发生了火灾,无法进行充分的散热,将会直接导致失火事件的产生,古建筑设置的起点一般都特别高,平时风吹日晒的几率十分的大,建筑材料中的木材早已风干,十分容易着火,此外,强大的风力也给失火提供了可靠的条件。

  二、文物古建筑火情的危险性

  我国受损的古建筑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火灾的影响,即使存留至今的古建筑,也有不少曾经历过火灾,我们通过分析得出一些古建筑容易起火的原因。

  1、负荷高,抗火级别低;对于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所用照明灯具不准靠近;配线的主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输入,配线方式一般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并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古建筑的材料多数都是木头,火灾的负荷情况要远远高于我们国家目前的要求,危险性是十分高的,由于长时期存在空气中,已经处于风干的状态,水分的含量特别少,而且其中很多一部分木材并没有很好地质地,所以只要一碰到火源,就会直接导致火灾的产生。古建筑中的木质材料燃烧的可能性十分的大,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递火焰,起火之后,整个房子就像密封一样,这直接导致了后期火势迅猛,烟雾全部聚集在屋子的上方,温度急剧升高,很多的古建筑都设置在山上,只要发生火灾,或是就会以迅猛的形式发展。

  2、没有设置防火距离,进而容易引发连续烧的现象,在我们国家古建筑大部分是以单体的形式进行组合而成的一个大的庭院,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就是四合院,这种情况十分容易导致连续燃烧的情况产生,假如一个区域出现火源,会很容易蔓延到与之距离相近的其他建筑。

  3、消防装置太少,救助困难。我们国家的古建筑十分的分散,大部分都处在郊区,这对发生火灾后的施救工作十分不利,而且极个别的建筑处在地理环境十分险峻的山林地带,即使有个别地理位置比较好,处在城市的周边,也因为窄小的门和很高的围墙而无法顺利的开展后期的施救工作,发生火灾的时候,除了会损害建筑,还会对建筑中保存的塑像和书籍造成不好的影响,这些书籍都是很重要的财富,一旦损毁将会直接导致文化的缺失。

  4、古迹的管控和使用不合理,有一些古迹单位在权职分配上还存在很多不足,责任和义务并没有落实到个人,将注意力放在了古建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上所能带来的利益,而不是工作人员的管理等等。有些文物古建筑为了方便旅客,都会在周围设置旅馆,小店等等,这些店铺的接线板故障也会直接导致火灾的产生,此类人为的失误都是后期火灾产生的诱因。

  三、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

  1、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

  为了应对这种问题,古建筑单位在内部应该建立防火小组,在外部可以建立与之相对的防火组织,单位的最高领导是防火活动的最高负责人,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权利和职责应该落实到具体个人,让周围的单位和组织自行合作,协调相关的工作,以相关的规定为主,使消防措施逐步被完善,不断地进行业务上的训练,让灭火的能力大大得到提高,此外,以古建筑相关的管理规则为准则,建立相关的制度,使得最终的消防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将火灾可能引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积极地开展火源管控活动

  在古迹被保护的区域内,要对火源严加管理,坚决禁止在建筑的内部使用煤气管线。此外,对于古迹内的布局也要多加留心,一切都要遵循着防火的规定。对于游览区的吸烟现象要严加控制,对于香火香炉等等也要做好监管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值班检查,对于灰尘及时的清理,如果,有的宗教地点必须点灯,那必须对点灯的安全性做到保证,比如,可以在灯的外面用玻璃罩住,并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看管。

  3、按安全技术规程设置电器照明设施

  对于十分重要,具有研究意义的古建筑要进行设备上的管理,就比如在内部进行电气线路的安装,必须严格遵照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指令,应该采用铜芯绝缘线套金属管来进行电气线路的敷设,对于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构件应该明令禁止,严令禁止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4、古建筑不准任何单位个人恣意占用作为他用

  对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更应该定期排查,对于可燃物,在殿堂内应该专门安排房间进行安放,对于他的搬出工作进行搬移和催促,当因为特殊需要,古建筑要被用作拍摄的时候,需要向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汇报,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

  5、防止雷击起火

  重要的古建筑必须安装避雷线,避雷针等等避雷装备。主要安装的地方应该是比较容易受到雷击的部分。两根以上的引下线,并且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18m。二类防雷古建筑每根引下线应该控制10n以下的冲击接地电阻。三类防雷古建筑应该保证小于 30Ω的冲击电阻。确保它的安全性,在每年雷雨交加的季节进行维修。

  6、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开辟消防通道

  对于消防车无法到达的缺水的地区,应该主动设置消防水池,水量应该常年充足,保证水量超过3个小时,为了及时进行失火补救,还应该在古建筑旁配备便携的灭火器,其中非常重要的建筑,还可以进行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有条件的古建筑应视情开辟消防通道,便于消防部队及时到达火场,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四、结语

  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要将消防相关的规划放到各项活动中并且要进行贯彻执行,目前规划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对于防火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相关机构也要尽快的设置管控措施,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和发展顺畅。

  开展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5

  根据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函的精神,我局对全县境内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是对古建筑群从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环节全面彻底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以上甘棠景区为例,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1、整个景区灭火器数量不足。

  2、景区未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

  3、景区内居民房屋电器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定。

  4、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开展消防演练、培训、及定期开展消防巡查。

  5、上甘棠村农村大屋场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对此做出如下整改方案:

  1、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的力度,从而提高所有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购置一批新的灭火器后在古村进行合理安放。

  3、景区属于古村落,古村小巷也是文物的一部分,因而未设置消防车通道,现正在施工的消防工程将取代消防车的作用。

  4、联系电力部门规范居民房屋线路的架设并积极协助电力部门对线路架设的整改。

  5、消防安全制度和景区应急疏散预案均已制定,今后将定不定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培训。

  6、由村民组成消防小队以应对突发事件。

  其余古建筑群也多少存在类似消防安全隐患,均根据实际情况一一整改。并制定了《江永县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