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通用6篇)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通用6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进的地方,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自查报告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晋教监〔20xx〕20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廖建旺
副组长:卓瑜瑜
成 员:余秋莲、王秀贤、陈美纶、陈金妹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4、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7、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求结合收费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收费工作管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财经领导小组,对学校财经、收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收费工作负总责,学校事务具体责清查核对工作,实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收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而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严格贯彻上级部门相关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实施教师乱定教辅读物责任追究制,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绩效工资考核,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
完善决策体系,重大工作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两上以上方案不决策,没有通过集思广益、教代会的讨论不决策,没有法律法规或事实依据不决策。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坚持做到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收费通知单向家长公开,收支情况向教师公开。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不符合规定的乱收费行为。无“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情况;无购买和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学习资料、复习资料以及各类试卷现象,没有搭车收费、强制订阅报刊图书、推销商品等情况。无违规补课收费问题,杜绝了教师有偿家教。
严格按照贫困学生免教科书标准,对低保家庭等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详细公布学生姓名、性别、所在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时直接免除,无先收后退现象。
三、公开校务接受监督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从而保证了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效。
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校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重实效地顺利开展。全面落实校务公开,让我们的财务、决策、评优、职称评聘、都在阳光下实施。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千家万户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客观要求。我校紧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工作抓实抓好,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使学校教育收费、校务公开工作将走上更规范的道路,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3
6月初,我们我们召开了小学校长会议,学习了上级关于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就我镇收费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随后安排学校自查。紧接着,学校利用进校检查工作之机,对学校收费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结果
经认真深入的自查,我们学校办学行为比较规范,符合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意愿。
1、无补课乱收费行为。我们各学校均没有延长在校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补课现象,更没有补课费之说。
2、无择校乱收费行为。学生休转学一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无任何收费行为。
3、严格控制和管理教辅材料的征订。我们严格执行县教体局关于所有学生只征订配套练习一项教辅资料的征订要求,坚持全面实行免费教材、教辅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做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借本次检查自查的契机,均成立了领导班子,并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文件,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体教师认识到认真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是规范办学,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行业之风,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办家长满意学校,收费工作是重要方面。因此,应该把收费工作看作是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我校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各部门协调抓,班主任人人抓收费工作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依法操作。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章制度无法约束教师的行为。各视规模大小,成立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认真学习了学校制定下发的财务工作管理细则,开学报到时对学校收费进行进行公示,学校每月对学校财务进行公布,使财务公开落到实处。今后,要形成学校领导不定期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财经情况,接受全校教职工对财物工作的监督机制。
各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禁止教师节假日补课制度》、《禁止教师乱定资料制度》等规章制度,实施制度管理。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他们的职责其中一项,就是监督学校收费工作。部分学校与教师签定《禁止有偿补课和不乱定学生学习资料》责任书。
各学校及时对代收的作业费进行了核算,都留有结算清单,并存档备查。大多数学校制定和完善了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经查,各校无乱订复习资料现象。“三乱”治理工作成效突出。
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4
一、加强领导
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合政办发〔2016〕48号和市教育局合教字〔2016〕13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不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插班生等名义高收费。
8.我校对辖区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收取,不存在国家已取消的费用。如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特色班费等乱收费行为。
9.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10.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
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5
xx学校根据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的精神,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校长、行政、教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检查的八大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分析,逐一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
20xx年3月29日召开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及资金到位的情况。
4、5月义务教育经费资金逐步到位,我校开始下发通知,召开家长会说明情况,6月全部退还给学生,并且学生家长在确认后签字、按手印认可。上半年的义务教育经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二、学校执行《广东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情况。我们学校收费是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内容进行收费的。学校无收择校费、无各种类型培训班、更没有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三、学校执行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
学校按照程序从《广东省20xx年中小学教辅教材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坚决落实“一教一辅”要求,并没有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四、学校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我校能够依法依规办学,从来没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和资源,举办面向小学生和各种收费的培训、补课行为;学校、老师都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我校坚持自己的办学宗旨,严格执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课程开设上坚决按照省颁布的标准,做到“开全”、“上足”,向培养学生各种能力的方向迈进,学校以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行为。
根据上级物价部门的要求,我校在校园的显眼位置公示各项收费,在收费政策调整后,我校会及时更改公示内容,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六、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
七、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我校一直都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绝对没有任何的违规收费行为;更没有强制性或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收取服务费、接受有尝服务等到行为。
八、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义务教育经费已全部退还家长,不存在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来发放教师工资、各种津贴、福利及奖教的活动。通过自查,我校完全能够按照物价局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并未存在乱收费现象。
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6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 、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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