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0篇)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0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1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2月底至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程天青副主任带领由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以实地走访察看、现场座谈交流等形式,就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乐清建县已有1600多年,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荟萃、人杰地灵,境内文化古迹众多。据统计,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9处、市级77处。内容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窟寺及摩崖石刻、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和重要史迹等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此外,我市国有收藏可移动文物超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8件。以上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是乐清千年古县历史发展的实物见证,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物意义十分重大。
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文物行政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物申报、维修、抢修有序开展;文保单位、文物点的利用和环境优化初见成效;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为改观。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市政府仍然投入巨资建成了乐清博物馆,有效提高了我市可移动文物的管理水平,改善了馆藏文物的保存环境,对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是离文物保护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当前,我市一些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在乡村建设中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的思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没有真正与文物保护部门形成合力。
(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建设,是形成城乡覆盖、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护文物管理秩序、确保文物安全的关键所在。我市文物保护委员会自2012年至今,一直未进行调整,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职责分工不明等诸多问题。如我市105处历史建筑和300余处未认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管理保护主体不明、保护机制不健全问题。同时,文物属地管理制度也未严格执行,文物行政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沟通协调还需加强。如2014年发生的`一起省级文物蔡家碉楼被拆建房责任事件,相关单位责任人受到了相应处理。
(三)文物保护经费不足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公益性事业,其工作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需要严格的流程,特别是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所以维修费用比一般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要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和乐政发〔20xx〕15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从本级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2%用于文物保护经费。近三年全市基础性文物保护经费、文保抢修专项经费、四有专项经费及业余文保员经费,年平均拨付额仅80万元,不仅与城市维护费中2%的要求差距较大,与温州其它县(市、区)也存在一定差距。这与当前我市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文物较多、维修费用较高的现状难以匹配,如蒲岐四个城门维修概算为483万元;徐可楼宅维修项目概算总投资就需295万元。
(四)“建保”矛盾不容忽视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我市在“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和道路交通建设中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是由于一些部门和人员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一些文保单位、需保护的古建筑,如市区东云路东徐氏闺秀书院楼(市区现存最早古建筑之一)、南塘镇里塘村蔡家碉楼(省级文物)遭到建设性破坏、消毁,令人十分痛心,亟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五)文保队伍有待加强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而且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当前,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669处,但是从事文物管理的专业人员只有6名,平均年龄47岁,中、初级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此外,我市业余文保员虽有97名,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补贴偏低,难以从根本上发挥作用。
三、意见和建议
(一)有效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文物保护工作专题汇报,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帮助解决文保工作中遇到的经费短缺、合力不足、人员不足等诸多问题。要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统筹解决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在城市建设的基础上不损毁文物古迹,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科学合理发展城市建设。
(二)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意识
文物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且与城市综合实力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市新建博物馆的文化教育功能,通过多种渠道、形式、活动、特色文物展览等,用最直接、最生动的真实文物特点来增强对民众的吸引力、感染力,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意识,养成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三)统筹做好文物保护资金投入
文物保护工作,最缺乏的就是资金投入。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省、市级文物因年久失修,陈旧破损,甚至被列为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亟待保护和修缮。而维修又面临着费用高、工期长、审批环节多等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文物维护经费的投入,尽快予以修缮,消除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要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城乡覆盖、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议对我市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予以重新调整,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并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要针对我市文物管理专业人员现状,加大对文物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做好现有专业人员的业务提升和后备文保专业人员的培养工作,以满足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2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3
文物保护工作对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展现区域文化特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新时期下出台一部综合性、系统性、内容全面的文物地方性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召开此次《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调研座谈会对更好地保护基层文物资源,加强地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德城区文物保护基本情况。德城区历史悠久,共有34处文物点,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大运河山东省南运河德州市德城区段),省级文保单位3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北厂漕仓遗址),市级文保单位10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闸子遗址、黄河涯礼堂、北厂沉船遗址、德州烈士陵园??、卢建曾家族墓、孙庄谢生家族墓、高道悦墓、德州窑址)。
近年来,德城区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文物部门要求紧抓落实,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文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多次组织各镇街文化站集中学习了《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我区文物资源的安全。此外,我们还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物遗产日、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全区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文物机构、队伍建设。20xx年我区成立了全市最早的文物管理机构――德城区文物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管理制度。同时,我们也在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高文保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除了配备电脑、照相机、照明设备、GPS等必要的装备外,每年都组织文保人员进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文保人员的素质。三是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遏制打击文物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是加强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遏制和打击文物犯罪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与德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良性的合作机制。我们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制订为基层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为实现文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结合我区文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立法建议:
一是明确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制度。
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责任等情况,注重基层文物部门人员机构的层次化,为有经验有阅历的文物研究人员提供更多选拔聘用机会。同时建议市级、县级文物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加大财政对文物保护的支持。
近年来文物工程建设较多,文物工作量日渐增大,基层虽在文物遗址保护、“四有”管理工作中投入了保护资金,但就整体而言文物资金方面仍存在欠缺。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市、县级财政部门对文物工作的支持,明确市级、县级地方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支出预算,成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确保专款专用,并鼓励建立起多元化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三是明确各部门联合机制。
从多年整体情况看,部分部门仍存在支持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往往把文物保护看成只是文物部门的事。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机制,提高各部门支持、执法力度,对各部门应履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四是完善文物执法队伍。
目前,基层文物部门存在文物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文物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文物执法力度。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加大对县级文物执法队伍的支持力度,加快基层人员文物执法资格证件申报工作,壮大基层文物执法人员。明确规定市级、县级文物执法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文物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在工作实践中,部分部门、群众仍存在对文物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对文物宣传工作的规定,落实宣传责任制度,鼓励设立文物宣传奖惩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物宣传氛围。
文物是历史的载体,是不可再生资源。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文物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扶持各镇街文物工作的发展,把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4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xxx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268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2处省保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出台了《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抽水蓄能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法4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资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xxx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文保资金来源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5
大调研工作开展8个多月来,我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紧扣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能,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新举措、新机制,撰写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县大调研办将精选部分调研报告进行刊登,供各单位学习参考。
本期刊发武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董三军同志撰写的《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
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武义县在省内素有“文物大县”的美誉,县政府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通过申请国保省保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资金开展重点文物修缮、采用“民办公助”筹措民间资金等方式,积极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民办公助”是以群众为主体、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兴办各种社会事业的一种建设模式。以文物保护修缮工作为例,就是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以财政补助为辅,以文物所有人自筹资金为主,吸引民间资本,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用活用好财政资金,妥善解决修缮难题。
一、武义文物资源现状
我县现有国保3处,省保10处,县保67处,文保点78处,登录点1457,合计1615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处,浙江省历史文化村镇6处(包含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按标准规范登录的161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古遗址40处,古墓葬25处,古建筑1155处,石窟寺及石刻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80处,其他文物6处。其中古建筑占总量分布的71.5%,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占总量分布23.5%,这两类建筑占总量95%,成为文物修缮的重点、难点。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这些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残损情况,许多建筑甚至出于濒临损毁的境地,保存状况令人堪忧,亟需进行抢救保护。
为了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2006年开始,我县尝试以“民办公助”形式对文物进行抢救性修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过数年的摸索,2017年我县出台《武义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和《武义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我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和“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十多年来,累计对我县260余处历史文物进行修缮补助,补助资金达650余万,吸引民间资金达3500余万。随着我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和“民办公助”项目实施,县内文物保护现状已有较大改善,许多修缮后的宗祠、古民居等辟为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文化礼堂及老年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实现了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结合。
二、推广“民办公助”
保护历史文物面临的难题:
近年来,随着“民办公助”的推广,我县历史文物的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较大的阻力和难题,笔者根据多年的文物工作调研,以在我县俞源、郭洞、山下鲍、陶村、履坦等古建筑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例,存在这样一些普遍的问题:
1、保护意识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庄建设如火如荼。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历史文物被拆建、改建,导致古镇、古街、古建筑等历史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同时,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改善愿望愈发迫切,不少古建筑已无法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已逐渐被拆改。由于忽视对文物资源保护,严重缺乏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缺乏“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受利益驱动,一些重要文物逐渐损毁或消亡。
2、产权所有与保护修缮之间矛盾
从我县文物的产权分析来看,县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属于私人所有的占62.2%,属于集体所有的占29.6%,国有的占7.6%。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是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实施,人们认为保护文物是政府的事,应由政府投入,不愿按照文物法有关规定投入资金维修。特别是私人所有的部分民居产权牵涉人员多,若无人牵头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修缮计划就被搁浅。属于集体所有的,很大一部分逐渐成为村民堆放杂物的公用建筑,无人对其展开保护、修缮,导致不少文物建筑损毁严重。
3、资金投入与修缮费用的矛盾
我县对历史文物修缮主要采用“财政投入”和“民办公助”两种形式,2017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民办公助费用在100万元左右,相对于我县丰富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资源,财政资金缺口是巨大的,只能部分补助。大多数文物位于经济水平欠发达的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无力承担日常养护和抢修修缮工作,与此同时,社会资金的投入渠道狭窄,依靠群众集资,资金量有限,众多文物面临“没钱修、没人修”的窘境。
4、开发利用与循环保护的矛盾
随着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推进,不少历史文物已经得以修缮,但也面临一个难题,开展修缮保护后,因缺乏有效利用,没有旅游、资金输入,往往闲置下来,修缮效果不能得到长时间保持,容易形成不良循环,对于出资者并没有相应的回报,修缮融资渠道就越来越狭窄,只能依靠政府投入。
三、深入推进“民办公助”
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民办公助”是缓解历史文物保护难题的有力探索,针对前期推广中面临的难题,我们还需进一步细化、深化,使“民办公助”项目能带来更好的社会效益。
1、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针对当前我县文物资源多,修缮难度大等难点,要加大推广民办公助项目力度,加强财政补助引导,利用杠杆效益,撬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优势,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引导农户做好日常养护和抢救性修缮。对于古建筑而言,若能做好日常养护,可以大大降低大面积漏雨、霉朽、倒塌等问题,可以延缓衰亡的速度。对于暂不具备全面修缮条件的古建筑而言,这样的抢修是非常有必要的。
2、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比修复一件文物重要的多,这也是贯彻其他文物保护具体措施的重要前提。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借助文化遗产日、节庆活动等宣传平台,让文物工作见人、见物、见精神,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文物的保护仅仅靠政府是无法有效落实的,还需要带动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使老百姓充分认识到历史文物在展示形象、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助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带动作用,养成自觉保护意识,有效避免盗卖古建筑构件、对古建筑进行拆建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3、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民办公助旨在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盘活文物资源。但面临古建筑多、维修规模大、所需费用高的难题,按照目前的资金比例情况,支持的范围很有限,无法扩大覆盖面,无法调动积极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实文物抢救修缮资金和日常保护经费,更进一步扩大民办公助功效,通过花小钱,赚大钱、赚长远钱、赚绿色钱。同时,还要增强文物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动员和引导各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中。
4、进一步解决产权困扰
政府、村集体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收购古村落内古建筑和房屋产权,为古建筑最终进入市场提供可能,古建筑房屋原住户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解决原住居民因新建住房拆旧建新而造成古村落破坏,以化解受保护古村落与农民新建民居之间矛盾。如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保护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允许和鼓励海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实现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如金华澧浦镇用“招赘”令形式,用30年使用权换百万元修缮费,这都是对产权困扰的一种尝试。
5、修缮保护要遵循相关原则
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而不改变文物、古建筑原状的原则。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筑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价值,一旦改变其样貌原状便失去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学研究价值大大降低。要在不改变其原样得到基础上达到修旧如旧效果。目前,对历史文物修缮查验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部分修缮不合要求,就无法列入补助名单。在今后古建筑修缮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古建筑的主体结构、部件造成破坏,要保持古建筑原有的时代风格和建造工艺。
6、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有效利用
随着时代发展进步,古建筑保护只是第一步,而如何将其合理利用,发挥最大的社会功能才是文物工作最终目的。利用好古建筑,不但需要充分发掘其历史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还要合理凸显出其在物质功能上的作用,进而促进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民办公助修缮之后,积极探索修后利用,发挥文物社会功能,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可以用作民间博物馆、文化礼堂、参观游览场所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结合旅游开发,最为游赏纪念、经营服务等场所。通过综合考虑古建筑的文物价值、社会影响力、人文环境情况等,科学确定延续原功能、赋予新功能,历久弥新。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6
我区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根据今年5月份进行的xx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已查明的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点有198处。其中,已经公布的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暂保单位5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物局的关心指导下,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我区的文物安全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文物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能力
为了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的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我们一直将加强业务学习作为文物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们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了多次业务培训,特别是市文物局、市博物馆组织业务培训班和市公安局组织的治安保卫培训班。通过学习,掌握了更多的文物保护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更好的做好我区文物安全工作提供了理论和思想保障。
二、完善工作措施,推进文物安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工作中我们一直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规范的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我区地下文物埋藏丰富,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地域广泛,在保护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在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聘请了部分文物义务保护人员,形成了区、镇、村、单位“三级责任、四级保护”的文物保护网络和体系;
二是在各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健全档案资料。
三是加强和改善馆藏文物的保护条件,建立健全仓库保管制度,文物出入库制度,确保馆藏文物不流失、不毁坏。我区现有馆藏文物2200余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57件,二、三级文物单独铁柜上锁保管;文物仓库安有报警器、防盗门窗,备灭火器,通风设施良好,文物仓库钥匙有三人保管,夜间有保卫人员值班,文物管理所每月自查一次,配合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
四是重视文物安全工作。1月中旬,配合市公安局、市文物局进行文物安全联合大检查,检查组对我区文物安全、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6月上旬,对区内古建筑进行汛期安全大检查,确保古建筑安全度汛。针对今年汛期风大雨水多等情况,我们及早部署,对我区内33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主要对古建筑的防水防风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察。经检查,我区大部分古建筑保护较好,可以安然度汛。并对市级重点保护单位邴灵公庙、复兴庵等局部倒塌、房顶泄露分别做出了限期恢复原貌和限期维修的决定,有效地保护古建筑安全度汛。
五是严格按照市、区公安部门要求,加强文物仓库安全保卫工作,聘请了夜间保卫一名。在节假日和奥运期间,文物仓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并对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文保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六是抓紧整理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有关资料,对一些急需保护的文物点,近期准备报市文物局公布为暂保单位,有法可依,更好地保护这些文物不被毁坏。
七是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文物保护管理秩序。我区城区和萌水镇是地下文物丰富地区,按照国家、省、市法规要求,在施工、破土之前,都要按程序进行地下文物调查。今年以来,我们对市中医院、xx六中、市南小学、食品公司、xx鑫泉房地产开发公司、xx盛康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工地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一些没有办理地下文物勘探手续的单位我们责令其暂停施工、补办手续。
八是配合市局检查区内文物古玩商店和流动摊点10余家,保证文物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九是定期对各文保单位xx野文物进行巡查,严厉打击盗墓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力的保护了国家文物安全。
十是强化社会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管理知识。
2月下旬开通全省第一家区县级文博网站--xx文博网,网站分设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博信息、文物古迹、文物市场等窗口。网站的开通将为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弘扬民族精神、传承xx人文、打造文化xx、进一步扩大文物保护工作影响力起到积极作用,也为广大文史爱好者和收藏爱好者提供了更有效的交流平台;积极筹措资金,我们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和“6.14”中国文化遗产日开展文物安全及文物法规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文物知识进行群众普及。发放文物法宣传单20xx余份,为了更好地做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和“6.14”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我们与联启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举办了第五届“联启房地产杯”文物普查、文物法宣传活动,制作条幅、印制宣传图册,在人民广场以现场讲述、作答的形式,宣传文物保护、博物馆及文化遗产等知识,并从5月17日至6月17日举办了“文物普查、博物馆知识电影放映宣传月”活动,利用电影、光盘、幻灯片、条幅、宣传单等形式,在广场、社区、村庄等地连续放映,宣传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及文物普查知识,并邀请联启公司等企业领导召开了座谈会,虚心听取企业代表对做好我区文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局党组领导下,市局的支持和帮助下,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认真努力的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7
按照文物督发[20xx]20号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会同区文广新局抽调专人对辖区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以往多次摸底调研的情况进行整理。
一、组织实施情况
xxx区域涵盖老城区,文物景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在为期近五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xxx市共普查登记216处不可移动文物。xxx区占了全市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总数的40%,其中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数占据全市公布名录的半壁江山。
1、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基础建设、应急处置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彻查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安全稳定。根据市政府《x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按照市文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文广新字【20xx】161号)要求,在市文物局的督查下开展了20xx年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
在此次排查整治活动中,我区认真加强文物安全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在20xx年7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时间,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责任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也确保了全年安全稳定无事故。
2、根据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x文物办【20xx】15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x政办传【20xx】2号《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物局《关于20xx年春节前进行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宜文物字【20xx】0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文物安全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在春节前与市文物局组成了工作组,集中开展了一次文物安全大检查。
通过本次检查有效消除了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20xx年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的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了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工作成果
(一)xxx区第三次文物普查登陆公布不可移动文物保存情况
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xxx辖区内共有古迹、旧址及代表性建筑88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是振风塔和世太史第(赵朴初故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分别是xxx寺、熊范二烈士专祠、南关清真寺、天主堂、xxx邮务管理局旧址、同仁医院旧址以及太平天国英王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保对象31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探花第、江西会馆、陈独秀及其两子故居读书处、圣救主座堂、太平天国望楼、徐锡麟就义处、孙中心视察xxx旧址、倒扒狮石牌坊和钱牌楼石牌坊等;其它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7处。
(二)文物违法行为查出情况
20xx年8月19日,市公安局xxx分局破获了一起倒卖文物案,共收缴疑似文物212件。后经xxx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其中达到国家三级文物99件,一般文物33件。近日,市公安局xxx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将132件涉案文物移交给xxx市博物馆。
这起倒卖文物犯罪案件破获,受到省有关部门和省20xx年度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充分肯定,新安晚报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影响较大。
我区自20xx年至今未发现有擅自拆除或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以及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文物保护开发存在的问题
1、现有文物古迹遭毁坏较严重。在众多的历史文化遗迹中,因种种原因毁坏较严重,历史建筑的整体布局多数已不完整,亟待保护整修。如太平天国英王府,位于建新社区辖区任家坡街47号,曾因太平天国英王陈玉成府邸而得名,距今已有100多年历史,为砖木结构。该文物因年代久远,近年来先后发生多处墙体断裂、倾斜,木制结构腐朽、脱落严重,一直被街道社区列为一级消防安全隐患。英王府旧址原居住14户人家,现仍有11户、23人居住在这一危房中。
2、传统街巷整体风貌正逐步消退。人民路周边大部分街巷传统建筑在旧城改造中许多已被新建的建筑取代,如倒扒狮街巷、大南门民族一条街等历史街区风貌正面临逐步消退的危险,应抓紧整治重现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现有文物遗存遗迹。
3、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意识淡薄。当前,人们对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一些文物古迹时常遭到破坏,甚至有的销声匿迹,令人痛心,群众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教育和提高。如太平天国瞭望台,座落于南水回族社区大南门9栋至11栋之间,上世纪80年代重建于原太平天国瞭望台遗址上,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该瞭望台由老式青砖灰泥堆砌而成,现基脚班驳不堪,因年久失修,顶部的竹木和小瓦时有掉落,目测有倾斜。居民反映瞭望台上的房子墙基受长年雨水冲刷,黄泥土露出在外,经常有泥块砸落在对面大南门7号楼的居民阳台上,并有随时倒塌的可能。所在街道曾根据文物局要求,召开了3次居民协调会,大部分居民都不同意砌筑,而是要求重建,市文物局施工受阻。年后又按市文物局要求,挨家挨户到居民家中做工作,也仅有4户居民同意。另陈延年、陈桥年读书处座落于南水回族社区南水关巷8号,系1910年期间陈延年、陈桥年在xxx读书生活的地方,于50年代(建国初期)重建旧址上,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管理单位为市文物局。现住有10户居民,产权为私人所有,且各家庭有不同程度的装修,有破窗打洞等行为。
4、恢复建设资金筹措缺口较大。由于旧城改造的拆建比(拆迁面积和建筑面积)本来就远比新区开发的拆建比高得多,若开展旧城风貌保护性建设,拆安比与拆建比之间的差别就更大。由于市、区财力匮乏,这样客观上造成多年来我区乃至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所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也直接制约了我市文物保护、开发和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古城文物消防安全状况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为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危害,规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我区多次协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定期检查、重点抽查、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前检查,对消防安全检查、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逐项整改。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立即整改的,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被检查文物单位填写《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后存档备查。
(五)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目前我区没有文物局建制,日常工作由文广新局牵头代管,人员都是兼职,且力量薄弱,在文物保护知识等方面也有欠缺,文物保护工作有时仅停留在面上难以深入。另外由于机构不健全,文物部门许多关于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和要求有时难以得到落实。还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客观上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以至于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受损情况时有发生。
三、措施和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新时期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我区将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在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宣传和执行新的《文物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建设、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建立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2、政府要把文物保护摆到文化工作重要日程上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3、加大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分期分批对文物进行抢救和修缮。
4、对辖区内文物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文物、博物馆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自查,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制作区文物保护文物点地图,明确文物保护属地管理概念
6、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区级建立文物局,引进文博专业人才,加强文博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8
按照市文旅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县文旅局传达的相关工作要求,我镇加强文物遗址及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文物安全突出问题。
一、文物遗址安全工作
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xx处文物遗址,其中省级x处,市级x处,县级x处,一般文物点xx处。针对文物遗址安全,我镇建立健全文物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整改、保养维护等制度,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开展全面细致的日常巡查,上半年共实施xx次安全检查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决做好辖区內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确保辖区内文物古迹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
为了消除辖区内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文物遗址的安全巡视,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在加强人防、物防的同时,对技防设备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定期开展专人防火安全培训,使之了解和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性能,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做到了消防安全工作有措施、有演练、无隐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入排查中,我们发现当前文物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步提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比较短缺。对野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二是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
四、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2.充分发挥文化站和村级文物保护联络员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由文物保护联络员定期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上报文物巡查情况,发现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3.加强责任追究。对损坏文物或违反文物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以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址,对涉嫌盗挖遗址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增加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费用。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9
20xx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结合与市文物局和县主管局所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县先教办和主管局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三点:
1、单位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都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了平泉县文保所党支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实施方案,以保证先教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并在学习中不断充实,除认真学习《读本》上的文章外,还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了《文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面对我单位人员少,同时只有四名党员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我们以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素质工程活动为契机,在整个学习阶段,全体职工与全体党员一样,同学习,同做笔记,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通过学习,全体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同志都认真撰写了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为巩固成果,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巩固和扩大先教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一年来,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以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
外业:
1、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力度,真正使广大群众的文物意识得以增强和提高。为此,我们今年又恢复出版了单位主办的《平泉文物》小报,每季一期,全年共出版四期,200余份。上刊登有关我县文物工作的新动态,文物法规、政策及职工撰写的专业文章等。我们坚持每期都及时发送至盛市、县有关领导和各乡镇文化站和市内友邻单位,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同时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强分布于我县城乡不可移动古文化遗存的安全保护工作。几年来,对几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都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并在遗址所在地聘请一至两名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保护员,并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工作总结《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文物保护员于景阳电话,称石羊、石虎古墓群又发现盗坑。为此,我们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与乡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局进行电话和书面汇报,并及时将盗坑回填,要求保护员加强责任心,发现情况及时汇报。11月中旬,我们又接群众电话汇报,称榆树林子镇郑杖子村村民在盖大棚挖地基时,发现石砌起拱物体,怀疑为墓葬。我们及时组织所内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探。结果证明是一晚清时期石拱桥,并向围观群众进行了解答,同时进行回填。即教育了群众,同时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文物意识。
3、三月中旬,我县党坝镇围场沟村民在修平青乐公路时,出土一缸古代钱币,当场被群众哄抢。我们得知消息后,及时与县公安局和党坝镇派出所联系,在他们的配合下,经实地向群众讲文物法规和政策,部分群众主动上交了手中的钱币,计400余枚。
4、5月上旬,我县杨树岭镇许杖子村民在村中挖自来水管道沟时,于距地表约1.5米处出土一口对口扣置的酱釉大缸和六鋬铜釜。缸在下,铜釜倒扣于缸上,由于当时为机械作业,大缸已完全被打碎,铜釜底部亦被打碎,缸内装有瓷器、铁器近30余件,部分瓷器已被打碎,其中20余件完整的瓷碗、盘及铁器被当地村民拿回家中。我所得知后,及时前往现场,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通过向群众宣讲相关政策,村民主动将存于家中的20余件文物如数上交。经初步研究,此批文物的历史年代为金元时期。同时,我们根据《文物法》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奖励。
5、今年以来,省文研所进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考古发掘工作。由于工作量大,专业技术人员少,省所要求我所派一名同志前往配合。为锻炼职工,提高所内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单位人员少的情况下,我们派李健同志前往参加。主要工作地点为保定和邯郸,为期半年之久。
6、配合省文物研究所进行小寺沟至遵化西铁路和平泉至铁门关公路沿线文物普查和勘探工作,计发现古文化遗存6处。同时于12月中旬进行了勘探,并写出了普查和勘探报告。
内业:
1、按市局的工作安排,进行五处省保单位的'维修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由4名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了光盘和全部文字资料。
2、按省文物局统一安排,于8月中旬在全省开展全省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我们组织部分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下乡调查了解情况,拍照部分文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了电子和纸质材料。
3、面对我馆即将投入使用的实际,为全面反映我县浓厚的地方文物特色,拟举办《辽代文物精品展》和《平泉县出土文物展》,为保证展览的质量和效果,我们组织展厅人员撰写了陈列大纲。
4、为确保馆存上级文物的安全,在县有关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将存于县人行档案室的60余件文物移至县工行金库中保存,增强了安全系数,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三、积极努力,确保新馆的投入使用
由于缺少资金,新建办公楼一直不能投入使用,即不利于文物的安全,同时又影响了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为此,今年以来,在县主要领导的关怀下,由县人大一名付主任出面与施工单位协调,同时又经主管局领导和单位领导的多方努力,在向县财政借款10万元,同时将一楼两间底商抵押施工单位使用12年的基础上,最终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于11月下旬,终于将新办公楼交付使用。
四、精心组织,认真进行单位搬迁的准备和搬迁工作
(一)、面对新办公楼的投入使用,为确保文物安全,在单位缺少资金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进行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及时与省文物局博物馆联系,将新办公楼报警设备安装完毕;
2、投资4000元进行文物库房的加固改造工作;
3、投资3000元安装了办公楼二、三楼楼道口铁门及文物库房窗户的防盗窗;
4、由于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更换办公设备,部分桌椅已无法使用,同时新调入的四名同志一直没有办公桌椅,为此,进行部分办公设备的更换;
5、为增加文物安全系数,从县档案局新购置两套保险柜,同时将办公楼大门按上卷匣门。
(二)、精心进行搬迁工作
11月上旬,施工单位将新办公楼交给我单位。为此,将文物搬运回新楼事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为确保文物安全,在向市、县及局主管领导汇报,并经领导同意后,我们首先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强调搬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之后,挑选平时为单位搬家、有责任心的运输工人四名,在向他们强调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于11月25-27日,利用三天时间,将全部文物安全运回新的文物库房。并于12月10日,将存于县工行金库的三箱上级文物也安全运回。目前正在进行文物的清点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10
为了认真贯彻县政府落实我馆的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我馆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县、县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我馆实际,在县、县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对我馆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多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使《文物保护法》得到切实有效贯彻执行,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领导重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把文物保护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县文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加强教育,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县委、县政府将《文物保护法》纳入“五五”普法活动中,要求干部、群众始终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学习新法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修缮等规定同学习《建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二是将学习文物“法律责任”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同学习《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三是将学习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保护的规定同学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的有关内容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文物保护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增强了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同时,不断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在土地开发、县政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文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进行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有文物的土地建设中要避免破坏文物的做法。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的有效手段在于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文物法规宣传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不懈努力,全县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宣传《文物保护法》时主要抓了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对各乡、镇领导干部的宣传。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和专业机构经常到乡、镇给各级领导宣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了对城区单位及县民的`宣传。尤其是对一些施工单位加大了宣传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三是加强了对农民的宣传。我县文物点主要分布在县郊区,而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相对较差,为此,我县把对农民《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作为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宣传周”、“5.18国际文博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营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的意义。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也以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文物保护工作。
(四)、多措并举,完善文物保护体系
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一是在各乡、镇设置了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干事、派出所所长、文化室专干担任文物监管员。二是各乡、镇、村文物监管员与县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的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五)、突出重点,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记、征集等工作。近年来,我馆文物工作人员深入偏远农村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对全县辖区内文物分布情况作了较详细的了解和准确的统计,并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掌握散落于民间的文物,说服群众自愿将手中的文物上缴或捐赠给文物保护部门,由于工作细致扎实,认真负责不仅使馆内原有文物得到了妥善的保管,保证了文物的安全展出,并且加大了对田野文物的收藏征集数量。
总之,我馆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我县文物保护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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