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1

  XX县“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根据赣财建(20xx)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截止20xx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 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手机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买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达到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买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买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电话来填写购买家电信息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共计xx元。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2

  东乡县“家电下乡”工作自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根据赣财建(XX)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截止XX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手机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买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达到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买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买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电话来填写购买家电信息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共计xx元。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3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财建〔20xx〕27号),涟水县财政局、商务局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涟水县域面积1676平方公里,下辖19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个园区、总人口109.9万。全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05个,乡镇覆盖面达到100%,自20xx年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的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3278万元。截止20xx年1月31日止累计兑付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451342台(件),发放补贴金额13061万元;兑付摩托车18503辆,发放补贴金额1052万元,目前我局财政已垫付兑付资金835万元,另外尚有己申报审核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904万元未兑付,恳请省厅拨付兑付资金,我们将及时做好政策兑付工作。为做好自查工作,财政和商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涟财发[20xx]4号),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细化措施,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家电下乡政策,20xx年2月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办、宣传部、经贸委、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的.涟水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把各项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并于20xx年3月10日在涟水县全民健身主题公园广场召开了万人家电下乡启动仪式。

  2、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宣传。财政和商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横幅、标语、告示牌、电子大屏幕网络、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送货车辆进行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3万份,使这项惠民政策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销售网点搞好宣传。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注重加强与各代理商和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帮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3、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网点准入工作。对申请进行家电下乡经营的网点,都进行了现场勘察,要求同时具备“现场开票、现场登陆、现场兑付”的“三现”标准,方予批复准入。根据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305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挂牌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二是加强家电摩托车下乡资料审核工作,全县25个财政所都能按照省厅的要求设置服务窗口,建立了家电摩托车下乡专管员岗位,明确专人负责,方便群众申报;按月张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到户明细表,接受群众监督;严把资料审核关,确保农户资料与信息系统一致、与农户实际购买情况一致;三是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管。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和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每月对购买一户多台的农户进行上门或电话调查,建立调查台账。为堵塞兑付环节漏洞,20xx年5月份我们又将家电下乡补贴方式进行了改变,即由过去的“销售网点审核垫付、财政兑付”改为“销售网点审核申报、财政集中打卡发放” 的方式,避免了销售网点利用一户多台骗补现象的发生。四是认真做好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制定家电摩托车补贴申报流程,积极引导销售网点加快申报速度,财政部门加班加点,及时审核兑付,充分调动农户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各销售网点都能严格按照执行家电下乡产品质量、规格、价格等相关规定,全面、真实、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没有发现制造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行为;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商务部门能及时发出通知要求,销售网点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撤下店面标识、专区等。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户口性质的界定。由于城市化发展,许多农民进城购房居住,为方便子女上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入城区,再加上户籍制度改革,因此在其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时,户口性质难认定。

  2、存在借用农民户口现象。自查中发现有非农业人员借用农村亲戚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3、全面核查难度大。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开展全面检查难度较大,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检查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己经结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建[20xx]473号)精神,继续做好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认真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仔细填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确保补贴资金与信息系统相一致,及时与省厅结清款项,全面完成家电下乡后期扫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