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通用8篇)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通用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看到各种不同形式的汇报,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1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2
近年来,县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各项文物保护措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工作基本情况
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县位于南部,总面积为2993平方公里。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建县至今2200多年,东晋以来,县治州城,为历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设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人口64万。县在中国革命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是中央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革命斗争中,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丰厚,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齐放,是“世界客家摇篮、休闲养生福地”。
1、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较大
我县境内已普查出不可移动文物474处,有各级已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49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大宝光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文物登记保护单位4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留下的革命旧址、旧居、故居24处。
2、馆藏珍贵文物种类繁多
馆藏文物有130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十件,二级文物20组件,三级文物261件,一般文物1024件,收集展览展示的客家文物达20000余件。
3、文物保护机构
县文广局为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有客家博物院和县博物馆两个文保单位。客家博物院是全面展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陈列客家文物的博物馆;县博物馆是管理保护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文保单位。
二、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主要成效
1、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为动员全社会的'支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活动,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宣传月”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在城乡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有关文物保护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2、完善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1)加强领导,健全文物保护网络体系。成立县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组建文物保护自愿者队伍,在全县了形成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从未发生一起文物安全责任事故。
(2)划定保护范围。全县所有保护单位都划定了保护范围及确定了建设控制地带。
(3)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每年都与文物所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4)开展安全巡查。组成专门人员,对全县的各级文物保护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文物保护安全巡查。
(5)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四有”档案管理,内容涉及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保护现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3、争取资金,加大文物保护设计维修力度
(1)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设计方案。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国保大宝光塔的维护设计;县级投入37万元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设计方案;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规划设计方案。
(2)加快文物维修保护力度。近年来,累计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文物单位的维修保护。其中省级保护单位白鹭恢烈公祠、夏府应元公祠、佩玉堂、王太夫人祠已完成维修保护工程,并对全县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性维护。
(3)加大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县调查24处革命历史旧址旧居,完善维修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经费加快苏区革命历史旧址旧居的保护利用。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3
历史文物是一种极其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是今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在各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物保护工作逐渐步入正规,文物保护环境日益好转。不过,整体来看,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探索全新的文物保护途径,也成为文物部门关注的重要话题。
一、文物保护的意义
(一)旅游业的基础,教育载体
文物指由人类创造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物质遗存。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古人创造出了许多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文物不仅是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通过这些文物,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工艺,联想文物制作时期的文化风貌和时代精神,探讨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心理意识、民族性格。保护和利用历史文物,我们可以教育子孙后代,让他们对中华民族坚韧不拔、勤劳勇敢的民族性格和璀璨辉煌的历史文化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情感教育,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陶冶青年群体的情操,启迪他们的智慧,为社会主义未来接班人培养加油助力。
(二)为文化和科技创新提供实物例证
文物是人类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沉淀,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研究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在文字出现前,文物就是历史的“笔记”.在文字产生后,传统工艺和历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记载下来,但是如果没有文物,人们始终无法了解其历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艺研究方面,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历史文献了解古代建筑的特点,但是如果没有建筑实物例证,我们始终无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艺、技术的精髓。因此,可以说,历史文物可以为文化创新和科技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料。事实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资料的存在,我国许多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才得以传承,至今仍旧被广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国历史文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有的财富。历史文物作为民族发展历史的真实见证,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许多历史文物都有着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们可以为中华民族认识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质参考,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文物丰富的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同样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鉴和认知,以文物为纽带,我们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沟通的桥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
二、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近年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发动群众上做出了许多努力,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但是,整体来看,许多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许多地方在城市建设中都存在重开发、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许多干部群众都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没有关联,一旦有机会,他们也会占有、偷盗文物。为了金钱,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处挖宝,文物保护环境日趋严峻。
(二)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
许多宝贵的历史文物,存在时间久远,历经多次战争和认为破坏,损坏严重。以个别文物古建筑为例,许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但是,文物部门人手不足、文物保护经费不够,给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在经费缺少保障的情况下,文物管理部门建制低,缺少高素质有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专家提出的意见也常常引不起重视。在文物保护和修缮上,因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和抢救工作开展困难,许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时修缮。
(三)建设性破坏现象令人心痛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原未开发的文物也面临着开发热潮的冲击。许多城市在基础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经常是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盲目规划开发区,肆意拆迁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挖出文物后,还会想方设法将文物占为己有;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政绩,根本不会将为文物保护放在心上,也会对个别人、个别单位以“开发”名义做出的文物破坏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古建筑如萝岗古墓、西安兴教寺等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一些文物还因为保护不力而损坏、丢失。
(四)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科技发展,我国各文物部门的文物展示技术和保护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水平还比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虫技术中,高新技术应用范围有限;在修复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足而损害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再则,文物保护是个精细活,它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但是,许多文物保护部门都缺少高级综合性人才,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此外,许多文物单位因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动上还存在许多管理漏洞。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护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政府要结合文物保护需求,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对《文物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扩大文物保护内容的范围,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去,使其与新法制实现有机对接的同时,加快与国际公约接轨的步伐;其次,政府还要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规定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和权限,强化对下级机关的法律监督,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并将文物违法事件报告制、文物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实处,要求各个部门加强配合,构建立体执法体系网,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机构建设的紧迫性,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地方文物执法力量,并为执法人员配置完善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好辖区内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科学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
许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镇老市区,在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认真咨询文物保护专家的建议,科学进行规划,使开发区尽量避开古建筑所在地。
主管单位则要慎重启动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迁的古建筑就不拆迁,需要加固维修的就及时维修,能迁移保护的就迁移保护,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监管,杜绝破坏式开发,以减少对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四)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文物、古建筑的历史和特征,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传统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文物保护问题时,文物保护部门要深入了解现代技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优势,将先进技术、数字化保护系统运用到文物保护中来。如在古建筑复原上,我们既要肯定传统技术的可取性,也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文物档案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等数字技术,摸清文物情况,开展修复工作,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不会对古建筑造成损伤。
(五)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是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
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撑,也离不开专业队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各文化单位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其专门负责文物保护法宣传和政策执行监管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发掘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要秉承因地制宜、勤俭办事的原则,创新文物保护机制,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在文物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等基础工作上多花力气。此外,文物保护部门还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文物真迹维修;加强文物库房和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选拔引进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劳、精诚协作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
(六)注重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违法事件屡禁不止,与民众文物保护意识低下有直接关联。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文化主管单位和文物保护部门首先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完善文物保护宣传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其次,建立文物保护公共平台,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推送文物保护信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如在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部门可携手博物馆、档案部门、传媒单位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关心文物、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4
为了认真贯彻县政府落实我馆的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我馆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县、县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我馆实际,在县、县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对我馆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多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使《文物保护法》得到切实有效贯彻执行,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领导重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把文物保护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县文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加强教育,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县委、县政府将《文物保护法》纳入“五五”普法活动中,要求干部、群众始终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学习新法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修缮等规定同学习《建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二是将学习文物“法律责任”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同学习《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三是将学习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保护的规定同学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的有关内容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文物保护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增强了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同时,不断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在土地开发、县政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文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进行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有文物的土地建设中要避免破坏文物的做法。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的有效手段在于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文物法规宣传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不懈努力,全县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宣传《文物保护法》时主要抓了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对各乡、镇领导干部的宣传。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和专业机构经常到乡、镇给各级领导宣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了对城区单位及县民的宣传。尤其是对一些施工单位加大了宣传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三是加强了对农民的宣传。我县文物点主要分布在县郊区,而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相对较差,为此,我县把对农民《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作为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宣传周”、“5.18国际文博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营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的意义。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也以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文物保护工作。
(四)、多措并举,完善文物保护体系
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一是在各乡、镇设置了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干事、派出所所长、文化室专干担任文物监管员。二是各乡、镇、村文物监管员与县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的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五)、突出重点,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记、征集等工作。近年来,我馆文物工作人员深入偏远农村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对全县辖区内文物分布情况作了较详细的了解和准确的统计,并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掌握散落于民间的文物,说服群众自愿将手中的文物上缴或捐赠给文物保护部门,由于工作细致扎实,认真负责不仅使馆内原有文物得到了妥善的保管,保证了文物的安全展出,并且加大了对田野文物的收藏征集数量。
总之,我馆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我县文物保护事业稳步发展。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5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结合双江镇文化站与各文物管理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县先教办和主管局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四点:
1、单位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都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了双江镇党支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实施方案,以保证先教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并在学习中不断充实,组织全体党员和文物保护员认真学习了《文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通过学习,全体文物保护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同志都认真撰写了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为巩固成果,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巩固和扩大先教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一年来,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以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
1、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力度,真正使广大群众的文物意识得以增强和提高。
2、加强分布于我镇不可移动古文化遗存的安全保护工作。几年来,对几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都建立起镇、村两级文物保护网络,并在遗址所在地聘请一至两名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保护员,并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文物保护员陈一定电话,称桃源洞民居墙体破损。为此,我们及时赶赴现场,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进行修缮。
3、按市局的工作安排,进行各文物点的维修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由4名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了光盘和全部文字资料。
4、按县文物局统一安排,于8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全面文物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我们组织部分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下乡调查了解情况,拍照部分文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了电子和纸质材料。
5、为确保各处文物的安全,在县有关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加大巡查人员配备,增强了安全系数,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6、每年对各文物保护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为基础按时发放各文物点文物保护资金和奖励。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6
按照文物督发[20xx]20号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会同区文广新局抽调专人对辖区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以往多次摸底调研的情况进行整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xx区域涵盖老城区,文物景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在为期近五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xx市共普查登记216处不可移动文物。xx区占了全市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总数的40%,其中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数占据全市公布名录的半壁江山。
1、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基础建设、应急处置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彻查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安全稳定。根据市政府《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按照市文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文广新字【20xx】161号)要求,在市文物局的督查下开展了20xx年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
在此次排查整治活动中,我区认真加强文物安全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在20xx年7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时间,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责任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也确保了全年安全稳定无事故。
2、根据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xx文物办【20xx】15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xx政办传【20xx】2号《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物局《关于20xx年春节前进行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宜文物字【20xx】0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文物安全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在春节前与市文物局组成了工作组,集中开展了一次文物安全大检查。
通过本次检查有效消除了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20xx年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的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了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工作成果
(一)xx区第三次文物普查登陆公布不可移动文物保存情况
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xx辖区内共有古迹、旧址及代表性建筑88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是振风塔和世太史第(赵朴初故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分别是xx寺、熊范二烈士专祠、南关清真寺、天主堂、xx邮务管理局旧址、同仁医院旧址以及太平天国英王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保对象31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探花第、江西会馆、陈独秀及其两子故居读书处、圣救主座堂、太平天国望楼、徐锡麟就义处、孙中心视察xx旧址、倒扒狮石牌坊和钱牌楼石牌坊等;其它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7处。
(二)文物违法行为查出情况
20xx年8月19日,市公安局xx分局破获了一起倒卖文物案,共收缴疑似文物212件。后经xx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其中达到国家三级文物99件,一般文物33件。近日,市公安局xx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将132件涉案文物移交给xx市博物馆。
这起倒卖文物犯罪案件破获,受到省有关部门和省20xx年度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充分肯定,新安晚报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影响较大。
我区自20xx年至今未发现有擅自拆除或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以及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文物保护开发存在的问题
1、现有文物古迹遭毁坏较严重。在众多的历史文化遗迹中,因种种原因毁坏较严重,历史建筑的整体布局多数已不完整,亟待保护整修。如太平天国英王府,位于建新社区辖区任家坡街47号,曾因太平天国英王陈玉成府邸而得名,距今已有100多年历史,为砖木结构。该文物因年代久远,近年来先后发生多处墙体断裂、倾斜,木制结构腐朽、脱落严重,一直被街道社区列为一级消防安全隐患。英王府旧址原居住14户人家,现仍有11户、23人居住在这一危房中。
2、传统街巷整体风貌正逐步消退。人民路周边大部分街巷传统建筑在旧城改造中许多已被新建的建筑取代,如倒扒狮街巷、大南门民族一条街等历史街区风貌正面临逐步消退的危险,应抓紧整治重现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现有文物遗存遗迹。
3、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意识淡薄。当前,人们对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一些文物古迹时常遭到破坏,甚至有的销声匿迹,令人痛心,群众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教育和提高。如太平天国瞭望台,座落于南水回族社区大南门9栋至11栋之间,上世纪80年代重建于原太平天国瞭望台遗址上,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该瞭望台由老式青砖灰泥堆砌而成,现基脚班驳不堪,因年久失修,顶部的竹木和小瓦时有掉落,目测有倾斜。居民反映瞭望台上的房子墙基受长年雨水冲刷,黄泥土露出在外,经常有泥块砸落在对面大南门7号楼的居民阳台上,并有随时倒塌的可能。所在街道曾根据文物局要求,召开了3次居民协调会,大部分居民都不同意砌筑,而是要求重建,市文物局施工受阻。年后又按市文物局要求,挨家挨户到居民家中做工作,也仅有4户居民同意。另陈延年、陈桥年读书处座落于南水回族社区南水关巷8号,系1910年期间陈延年、陈桥年在xx读书生活的地方,于50年代(建国初期)重建旧址上,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管理单位为市文物局。现住有10户居民,产权为私人所有,且各家庭有不同程度的装修,有破窗打洞等行为。
4、恢复建设资金筹措缺口较大。由于旧城改造的拆建比(拆迁面积和建筑面积)本来就远比新区开发的拆建比高得多,若开展旧城风貌保护性建设,拆安比与拆建比之间的差别就更大。由于市、区财力匮乏,这样客观上造成多年来我区乃至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所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也直接制约了我市文物保护、开发和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古城文物消防安全状况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为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危害,规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我区多次协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定期检查、重点抽查、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前检查,对消防安全检查、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逐项整改。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立即整改的,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被检查文物单位填写《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后存档备查。
(五)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目前我区没有文物局建制,日常工作由文广新局牵头代管,人员都是兼职,且力量薄弱,在文物保护知识等方面也有欠缺,文物保护工作有时仅停留在面上难以深入。另外由于机构不健全,文物部门许多关于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和要求有时难以得到落实。还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客观上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以至于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受损情况时有发生。
三、措施和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新时期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我区将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在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宣传和执行新的《文物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建设、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建立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2、政府要把文物保护摆到文化工作重要日程上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3、加大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分期分批对文物进行抢救和修缮。
4、对辖区内文物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文物、博物馆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自查,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制作区文物保护文物点地图,明确文物保护属地管理概念
6、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区级建立文物局,引进文博专业人才,加强文博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7
20xx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结合与市文物局和县主管局所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县先教办和主管局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四点:
1、单位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都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了平泉县文保所党支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实施方案,以保证先教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常
3、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并在学习中不断充实,除认真学习《读本》上的文章外,还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了《文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面对我单位人员少,同时只有四名党员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我们以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素质工程活动为契机,在整个学习阶段,全体职工与全体党员一样,同学习,同做笔记,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通过学习,全体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同志都认真撰写了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为巩固成果,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巩固和扩大先教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一年来,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以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
外业:
1、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力度,真正使广大群众的文物意识得以增强和提高。为此,我们今年又恢复出版了单位主办的《平泉文物》小报,每季一期,全年共出版四期,200余份。上刊登有关我县文物工作的新动态,文物法规、政策及职工撰写的专业文章等。我们坚持每期都及时发送至盛市、县有关领导和各乡镇文化站和市内友邻单位,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同时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强分布于我县城乡不可移动古文化遗存的安全保护工作。几年来,对几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都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并在遗址所在地聘请一至两名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保护员,并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工作总结《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文物保护员于景阳电话,称石羊、石虎古墓群又发现盗坑。为此,我们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与乡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局进行电话和书面汇报,并及时将盗坑回填,要求保护员加强责任心,发现情况及时汇报。11月中旬,我们又接群众电话汇报,称榆树林子镇郑杖子村村民在盖大棚挖地基时,发现石砌起拱物体,怀疑为墓葬。我们及时组织所内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探。结果证明是一晚清时期石拱桥,并向围观群众进行了解答,同时进行回填。即教育了群众,同时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文物意识。
3、三月中旬,我县党坝镇围场沟村民在修平青乐公路时,出土一缸古代钱币,当场被群众哄抢。我们得知消息后,及时与县公安局和党坝镇派出所联系,在他们的配合下,经实地向群众讲文物法规和政策,部分群众主动上交了手中的钱币,计400余枚。
4、5月上旬,我县杨树岭镇许杖子村民在村中挖自来水管道沟时,于距地表约1.5米处出土一口对口扣置的酱釉大缸和六鋬铜釜。缸在下,铜釜倒扣于缸上,由于当时为机械作业,大缸已完全被打碎,铜釜底部亦被打碎,缸内装有瓷器、铁器近30余件,部分瓷器已被打碎,其中20余件完整的瓷碗、盘及铁器被当地村民拿回家中。我所得知后,及时前往现场,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通过向群众宣讲相关政策,村民主动将存于家中的20余件文物如数上交。经初步研究,此批文物的历史年代为金元时期。同时,我们根据《文物法》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奖励。
5、今年以来,省文研所进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考古发掘工作。由于工作量大,专业技术人员少,省所要求我所派一名同志前往配合。为锻炼职工,提高所内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单位人员少的情况下,我们派李健同志前往参加。主要工作地点为保定和邯郸,为期半年之久。
6、配合省文物研究所进行小寺沟至遵化西铁路和平泉至铁门关公路沿线文物普查和勘探工作,计发现古文化遗存6处。同时于12月中旬进行了勘探,并写出了普查和勘探报告。
内业:
1、按市局的工作安排,进行五处省保单位的维修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由4名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了光盘和全部文字资料。
2、按省文物局统一安排,于8月中旬在全省开展全省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我们组织部分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下乡调查了解情况,拍照部分文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了电子和纸质材料。
3、面对我馆即将投入使用的实际,为全面反映我县浓厚的地方文物特色,拟举办《辽代文物精品展》和《平泉县出土文物展》,为保证展览的质量和效果,我们组织展厅人员撰写了陈列大纲。
4、为确保馆存上级文物的安全,在县有关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将存于县人行档案室的60余件文物移至县工行金库中保存,增强了安全系数,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三、积极努力,确保新馆的投入使用
由于缺少资金,新建办公楼一直不能投入使用,即不利于文物的安全,同时又影响了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为此,今年以来,在县主要领导的关怀下,由县人大一名付主任出面与施工单位协调,同时又经主管局领导和单位领导的多方努力,在向县财政借款10万元,同时将一楼两间底商抵押施工单位使用12年的基础上,最终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于11月下旬,终于将新办公楼交付使用。
四、精心组织,认真进行单位搬迁的准备和搬迁工作
(一)、面对新办公楼的投入使用,为确保文物安全,在单位缺少资金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进行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及时与省文物局博物馆联系,将新办公楼报警设备安装完毕;
2、投资4000元进行文物库房的加固改造工作;
3、投资3000元安装了办公楼二、三楼楼道口铁门及文物库房窗户的防盗窗;
4、由于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更换办公设备,部分桌椅已无法使用,同时新调入的四名同志一直没有办公桌椅,为此,进行部分办公设备的更换;
5、为增加文物安全系数,从县档案局新购置两套保险柜,同时将办公楼大门按上卷匣门。
(二)、精心进行搬迁工作
11月上旬,施工单位将新办公楼交给我单位。为此,将文物搬运回新楼事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为确保文物安全,在向市、县及局主管领导汇报,并经领导同意后,我们首先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强调搬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之后,挑选平时为单位搬家、有责任心的运输工人四名,在向他们强调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于11月25-27日,利用三天时间,将全部文物安全运回新的文物库房。并于12月10日,将存于县工行金库的三箱上级文物也安全运回。目前正在进行文物的清点工作。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8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利用县域优厚特色的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有机结合,共同促进。为发展新型产业,助推县域产业转型,积极解决百姓就业,合理优化乡村环境,早日建设美丽阳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和资金,对国保单位本体进行修缮,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一是争取国家资金2400余万元,对润城东岳庙、郭峪西院、上庄元代民居本体进行了全面修缮;对海会寺、润城东岳庙、下交汤帝庙进行了周边环境治理;完成了郭峪古建筑群、砥洎城一起修缮和海会寺双塔及部分院落的地质勘探、维修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及逐级申报工作;完成了郭峪古建筑群、砥洎城、海会寺、润城东岳庙四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的前期勘测工作。二是争取国家资金7099万元,用于砥洎城、郭峪古建筑群第一期保护修缮、开福寺大殿、海会寺双塔及部分院落的修缮工作。目前完成砥洎城一期任务的45%,完成海会寺及部分院落的双塔搭架和相关系列前期工作,完成郭峪古建筑群一期修缮任务的35%以及景阳门处的抢险工作。三是争取到省、市文物保护资金523.5万元用于皇城、上庄、安阳、屯城、洪上等地的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四是完成了政府投资的文物保护项目,分别对:旧县衙、东关春秋阁、泽城汤帝庙、上庄元代民居等多处文物建筑进行了全面修缮;编制完成了南安阳潘家庄园、上伏赵家大院、郭峪王重新、王维时宅院、上庄元代民居等30余处院落的保护修缮方案;完成了郭峪景阳街、上庄中街、润城三门街、泽城汤帝庙周边环境整治方案设计。
二、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凤城、北留、润城三个乡(镇)的五个村落中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带动能力强的部分院落进行试点。
二是出台了《打造古堡民居第一县古民居本体修缮及小周边环境治理财政补贴办法》,政府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2000余万元投入到试点工作中。
三是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1)成立了阳城中庄、上伏、南安阳等6处文物保护中心,中心负责人由各村的书记、村长兼任,为开展打造古堡民居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实施了古民居产权试点,对私有古民居产权进行置换时而产生的资金严重短缺问题;
(3)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在每一处确定2名文物局人员,负责掌握进度,解决问题,监督质量和进度。同时,实行了“工作在基层,服务在一线,问题在现场解决”的管理体制,为县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趟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目前,已对40余个古民居院落的550间房屋实施了保护修缮;对修缮好的古民居周边进行了环境治理;拆除影响文物建筑风貌的非文物建筑490余间;铺墁进入古民居的道路13000余平方米;在进入古民居道路的沿线两侧设置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标牌标识,部分古民居内还进行了文化内涵展示。20xx年至今,县政府投入全县文物保护和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资金2800余万元。
三、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
“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这是国家对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五纳入”工作,以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领导组,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要求。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一次《文物保护责任书》,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把文物保护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对我县107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配备了文物保护员,每年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坚决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城乡建设开发过程中必须先进行文物勘探,切实保证文物安全。“五纳入”工作的全面落实,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文物。
犯罪文物保护的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及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5.18”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和文化下乡、重大节日、传统庙会等活动,在电视台、报纸、政府官网以及采用版面、条幅、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定期对县域内的各级文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是“五一”、“十一”之前对文物对外开放单位实施安全督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20xx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同时,与县公安部门长期联合执法,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实施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使文物资源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使县域文物资源能够在“3+1”大旅游格局和阳城转型跨越中发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县政府实施有效措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1.8亿元投入县域内的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特别是在皇城、郭峪、海会寺、上庄、安阳等地,实现了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两利”目标,20xx年县域人文景点共接待游客238万人次,门票收入1.27亿元,综合收入12亿元,解决农民就业3000余人,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全力实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自20xx年启动,县政府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部署了有关工作。20xx年对全县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20xx年6月起,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分类、清洗,并对各类文物进行了精确测量、编码核对、数码拍照、登记等。目前,完成登记入账文物1334组,共计文物5000件;上传在线文物400余组,目前上传工作仍在继续。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数量与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位居全市第一。
七、近年来获得的荣誉。
我县多次被授予“全省文物工作先进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先进县”、“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先进县”;我局多次被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市旅游文物局、阳城县委、县政府授予“文物工作先进单位”、“文物保护先进集体”、“田园城市美丽乡村先进集体”、“文物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定点帮扶红旗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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