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最高决策机构,是教职工形式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1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3.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负责征集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五、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1.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人数可根据学院教职工代表人数多少自行确定,一般按代表总人数的10%至20%确定。主席团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应占较大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学院党、政、工共同协商,并在征求代表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组成方案和人选建议名单。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须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选举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3.大会主席团不是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会议组织领导核心。主席团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不能代替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六、起草大会文件材料

  1.开幕词;

  2.领导讲话;

  3.院长工作报告;

  4.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学院发展规划

  ——学院财务工作

  ——各项改革方案

  ——规章、条例、制度等方案和说明

  5.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七、拟定大会日程、议程

  1.安排大会日程。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如:

  日期

  时间

  活动

  方式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地点

  2.拟定大会议程。分大会预备会议和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议程——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

  (4)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议程——

  1.致开幕词;

  2.上级领导讲话;

  3.院长作工作报告;

  4.学院行政作有关专题报告;

  5.分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分工会(或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报告;

  7.大会有关选举工作;

  8.通过大会决议、决定;

  9.其他。

  八、向学校党、政、工发出邀请和向教职工代表发出通知

  第二阶段,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预备会议

  1.预备会议,由学院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2.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3.预备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第(七)项中的“预备会议议程”来安排。

  4.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形式进行。

  二、正式会议

  1.正式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开几次全体代表会议。一般情况须召开两次全体代表会议,即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闭幕式。

  2.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3.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院的不是教职工代表的有关人员,还邀请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4.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定。

  5.正式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除开幕式应先唱(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闭幕式最后唱(奏)歌曲(自定)外,其它会议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 程序和内容”中的第(七)项 的“正式会议议程”来安排。

  6.正式会议表决形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

  三、大会主席团会议

  1.在正式会议召开期间,大会主席团应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应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要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讨论通过其他有关事项。其余主席团会议是在大会进行过程中召开。

  2.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可由分工会主席或者主席团推选某一成员主持。

  3.主席团主要职责及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议程;

  (2)组织草拟大会的决议、决定;

  (3)主持会议及组织大会期间各项活动;

  (4)听取各代表团(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

  (5)处理和决定大会期间其他重要问题。

  四、代表团(组)会议

  1.代表团(组)会议由代表团(组)长主持。

  2.代表团(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和议题,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如代表人数比较少而没有组建代表团(组)时,可以全体代表一起或者临时划分几个小组进行讨论和活动。

  第三阶段、会后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总结、报告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可用文字或口头向学校党委、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汇报本次代表大会的情况。

  二、组织代表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1.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本次代表大会情况,大会的各项决议;

  2.组织带领教职工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精神和所提出的任务;

  3.听取了解教职工对代表大会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办理提案和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1.办理提案工作由学院行政和分工会负责进行。

  2.落实提案程序

  (1)学院行政是提案的主要落实者。教职工代表所提提案,经审核整理、分类立案后转交到学院行政。

  (2)收到提案后,由学院行政领导组织召开提案落实会议,对提案逐条研究落实意见。要做到“四定”,即定落实单位、定承办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3)对每个提案的落实意见(即“四定”)及主管院长签署的意见,转院工会或提案小组,再通知给提案人,征求提案人对整改措施的意见。对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原因,同时退回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并转提案人。

  (4)学院行政领导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

  3.检查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使提案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代表大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2

  一、大会筹备

  1.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下设工作小组

  (1)秘书组:xxx

  (负责教代会各种文件、报告类起草、打印工作。)打印内容:

  ① 《xx小学20xx年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②《xx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③ 《xx小学师风实施方案》

  ④ 提案表

  每种材料均打印 份。

  (2)审查组:xxx

  (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3)提案组:xxx

  (负责教代会提案的搜集并将有效提案分类、整理、打印,分发给大会各小组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整理打印好,上交主席团。)

  (4)会务组:xxx

  (负责各种文件、报告、会议安排的装袋和分发;负责会场的`布置(主席台、席卡、音响)、横幅订做悬挂、拍照等),会场设在电教楼。x

  会标:xx小学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

  总联络人:xxx

  2.教代会增补代表产生办法

  (1)要求:两年来,我镇小学教师因调出或退休等情况产生了变动,以及近二年来新分配教师数量的增加,导致教代会代表人数减少和代表中老年教师与青年教师比例失调,因此,决定增补教代会教师代表。

  各校对了通过酝酿提出增补代表候选人名单,以第一次教代会划分的中心校组、东片组、西片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产生。

  (2)各校将选出的增补代表名单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审查小组公示代表名,确认正式代表资格。

  (3)增补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单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接收人:

  资格审查组公示代表名单。

  3.教代会中心议题:

  (1)修订《xx小学20xx年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表决《xx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3)表决《xx小学实施方案》

  (4)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提案征集

  下发提案表给教代会代表,接收人:

  二、xx小学第五届第三次教代会会议程序

  人:

  1.核实到会人数。(主持人要求大会工作人员清点代表人数,与会代表超过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主持人宣布xx小学第五届第三次教代会开幕。

  (2)xxx对近年来学校工作作及20xx年工作设想。

  (3)大会分组讨论:

  ① 修订《xx小学20xx年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② 表决《xx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③ 表决《xx小学师德师风实施方案》

  ④ 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按照中心校组、东片组、西片组三个组进行分组讨论。中心校组主持人:xxx东片组主持人:xxx西片组主持人:xxx秘书组对讨论结果进行汇总,交由大会表决。

  (5)xxx校长。

  (6)教代会闭幕。

  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工会法》、《劳动法》、《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范》(2003年6月5日)和《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单位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四条 单位的行政领导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单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五条 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方案,单位教育教学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专业技术等级评聘方案,校务公开实行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等。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方案、办法、计划、措施,不得实施。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如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处分等。

  四、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单位负责人申报荣誉称号。

  五、评议、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人员述职和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并与组织考察结合起来。代表大会根据民主评议结果,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和结果要向职工公开。

  六、选举或更换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七、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单位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校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校长,报主管机关审批。

  八、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等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选举,根据《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教职工在201至500人的,代表名额为20%—25%”。职工代表的组成比例: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工会制定选举方案,征求行政意见,报党委审定。各选区工会根据所分配名额,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当选代表必须获得选区全体教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工会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照《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职工代表在单位内转岗,原则上应保留代表资格。

  第十二条 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2003年6月5日)执行。

  第四章 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教代会每3-5年为一届 ,大会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如遇有重大事项,经过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凡需经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人选,或需经代表大会表决事项,要经过应到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组建教代会主席团,负责组织领导大会期间的各种活动,包括:主持大会;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讨论审议的意见;研究大会议题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的决议;主持大会选举;处理大会期间提出和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组建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包括教书育人和科研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干部评议监督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等。

  第十七条 组建教代会代表团,由相关年级的年级、科室或分校分别组成,一般应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人担任团长或副团长。代表团的只要任务是,组织本团代表出席大会;组织好本代表团代表讨论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积极反映教职工对有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征集大会提案;想本单位教职工传达教代会大会精神等。

  第五章 教代会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思想认识问题。

  第十九条 成立筹备小组。组长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负责筹备工作。

  第二十条 培训教职工代表,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职工了解学校管理状况和有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 召开预备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沟通思想,避免在正式会议上因思想不统一而出现僵持局面。

  第二十二条 召开正式会议,按会议议程有条不紊地隆重进行。

  第二十三条 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决议精神。

  第二十四条 搞好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使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