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通用20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就是把某个阶段做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后报告给上级领导,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通用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通用20篇)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

  20xx年是xx镇开展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巩固、提升“清洁乡村”工作的的重要之年。一年来,xx镇党委、政府始终围绕“建设精品旅游小镇,打造生态休闲xx”的发展战略目标,以国家级生态镇创建为主抓手,以“五大整治”为重点,以提高村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原则,从而实现了人与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1、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国家级生态镇创建设工作是20xx年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农业、城建、环保、生态工业、社会综合及资料整理六个工作小组,对照国家级生态镇创建指标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创建资料的申报工作。

  2、进一步巩固集镇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成果。一年来,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xx市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标准》,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达标区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开展了达标区周围的环境大清理,强化了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完善了对饮用水源达标区巩固的一些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创建成果,保证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整合资源,切实加强了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十百”、库区、环保、改厕等项目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大了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设施建设。一年来,共投入180余万元完成了167只户厕改建,30只沼气池建设;完成了集镇生活污水设施纳管扩建工程和千岛湖村半坑自然村、双西荷岭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了岭足、玳瑁、西岭三个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完成了8个村20个生活垃圾堆放场,新添果壳箱100只,使环境卫生设施得到了完善。

  4、“五大整治”成效显著。以网箱整治为主的五大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的重要工作,一年来xx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钉子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xx镇共有网箱上岸户25户,核定缩减面积60103平方面积,到11月底为止,已有13户,461452平方面积上岸,分别完成总任务数的87%和77%,超额完成了今年县政府下达的任务数。

  5、生态农业和林业基地建设得到发展。全年共完成山核桃基地300亩,新发展了毛竹基地400亩,茶叶基地300亩,同时开展了笋竹两用示范基地、无公害茶叶示范基地和无公害茶厂建设。

  二、环境管理日益加强

  1、组织网络更加健全。调查整充实了镇村两级环境保护和清洁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石政(20xx)78号)并发挥作用,专门明确了环保具体办事人员(城建员兼),配齐配强了村级保洁员队伍26名,集镇保洁员2名,并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真正确保了环境管理的常化。

  2、环保宣传更加注重。充分利用“6·5”环境宣传日以及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环保宣传。20xx年共组织由公共参与的`环保宣传活动5次,环保科普宣传栏4期,环保行为告知牌6块,组织学生开展环保宣传2次,举办由镇村两级干部参加的环保知识培训2次。

  3、环境整治更加有力。以“清洁乡村”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大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一年来全镇共开展以湖面湖岸线、村道、河道、阴沟为主的集中整治活动5次(春节前、三八妇女节、五一节、六五环境日、十一国庆节);继续开展“清洁庭院””创建活动,全年共创建清洁庭院户576户,清洁庭院示范户288户,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了“清洁乡村”工程,在前三个季度几次暗访中都排到了全县的前三名,得到了县环保局的一致好评。同时严格执行新、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监管,全年共有两家企业均实行了环境评估。

  4、长效管理更加完善。镇政府将生态创建与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村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每年与村委及部门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制;专门制订了《20xx年“清洁乡村”工作考核细则》,继续开展农村保洁经费四级筹措工作,共筹措经费23900元,开展了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使xx镇的环境卫生得到有序化、常态化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

  20xx年以来,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省厅“4421”工作思路,扎实开展“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活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坚决打赢空气质量“退后十”攻坚硬仗,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预计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年度任务目标,实现“十四五”顺利开局。空气质量方面,省下达我市目标为PM2.5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30天以上。截至xx月xx日,我市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优于考核目标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改善率全省排名正2,全国排名正8;优良天数228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比率66.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倒排第13,阶段性实现“退后十”目标;同比下降18.2%,改善率全国排名正5,全省正2。水环境质量方面,20xx年1-11月份,全市13个国省考断面中8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61.5%,达到省定目标。全市20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和153个“千吨万人”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100%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双100%”目标。

  一、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强大合力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动担当负责,加强统筹调度,在全市上下形成治污攻坚强大合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铁心向党,铁肩担责,认真履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退后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争当“退后十”攻坚主力军、先锋队,勠力同心、尽锐出战,进入xx月份后,坚持日调度、日攻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必要手段,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决战决胜,全力打赢“退后十”攻坚战。

  (二)坚持统筹推动,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大气办、水领办、土领办、督察整改办的议事协调作用,当好全市治污攻坚参谋部,先后提请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12次全市高规格“退后十”攻坚部署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调研必看,连续调度督导、一线明查暗访,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坐不住、等不起、睡不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站位全市大局,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印发《xx市20xx年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xx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综合性文件和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绘制作战图,分类分步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治理。

  (三)坚持以责促动,强化考核问效。制定《xx市打赢“退后十”攻坚战考核办法》,坚持每周预警、半月通报、月度检查、季度约谈,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落后的县(市、区)实施约谈问责,今年以来,共有6个县(市、区)被约谈预警,6个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在全市大会上做检讨。全市扣缴水生态补偿金990万元。全市因环保问题共问责744人,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二、聚焦空气质量“退后十”,以更高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

  把“退后十”当成头等大事,坚定而为,坚决而为,科学研判,精准管控,强力推进“退后十”攻坚。

  (一)大力推进“三个结构”调整。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扎实推进钢铁产业整合重组,强力推动高炉、转炉、焦炉有序关停,全市累计关停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8座、1080立方米高炉1座、1050立方米高炉1座;100吨以下转炉18座、120吨转炉1座;4.3米焦炉4座。加快推进xx老区退城整合和邯电退城进郊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钢电围城”问题。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完成平原地区6.5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扫尾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防散煤复燃排查行动,发现并消除燃煤隐患199个。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取缔全部散煤销售网点,对“禁燃区”外的42家散煤销售网点实施100%全覆盖质量抽检。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在去年建成投运4条铁路专用线的基础上,加快6条新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目前4条已建成投运。

  (四)持续深化工业治理。采取在线监控、远程质控、分表计电、驻厂监管等措施,加强达标排放监管,确保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101家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新常态;砖瓦、炭素、石灰、铸造、岩棉、氧化锌等473家企业达到“六化”治理要求;936家涉粉状物料企业无组织排放得到全面控制。对561家重点企业开展差别化生产调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倒逼企业提升治污水平。

  (五)全力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涉VOCs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127家化工、涂装、印刷等企业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87家企业完成无组织治理,130家企业完成末端提升改造。每季度开展一次泄漏检测与修复。夏季高温时段实行错峰生产,每天早5点—晚6点停止建筑墙体涂刷、道路划线、沥青铺设、栏杆喷涂等户外作业。对废油(漆)桶、敞开液面逸散、废旧活性炭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防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放散。20xx年,我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4.9%,因臭氧损失污染天数减少7天。

  (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统一监督管理。以降低PM10为目标,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一是抓统筹,凝聚监管合力。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统筹推进“九尘共治”,督促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各自专项方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连续开展3轮攻坚月和专项执法行动。

  二是抓监测,明确监管重点。充分运用裸土裸地卫星遥感拍摄、建设工地PM10在线监测、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渣土车定位监控等科技手段,精准锁源、靶向施治。共计对主城区及周边10个县(市、区)、4条国省干道开展积尘负荷走航监测2404条道(次),对70余家企业开展厂界走航200次。利用卫星遥感拍摄排查整治裸土裸地247.01公顷。

  三是抓督导,压实监管责任。每日必查重点区域各类扬尘源和网格监测高值,监督解决扬尘污染问题5317个。会同新闻媒体开展8次“督访行”活动,在xx电视台播放2期扬尘污染负面片。每月通报PM10、降尘量、走航监测考核情况,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采取日统计、周通报、月问责,共约谈2名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问责科级干部14人。xx-xx月份降尘量6.7吨/月·平方公里,低于国家标准25%,截至xx月xx日,我市PM10浓度78微克/立方米,全国排名倒18,彻底甩掉了全国倒一的“土帽子”;同比下降21。2%,改善率全省排名正1,全国排名正2。

  (七)突出移动源污染排放“三管一查”。利用移动源智慧管控平台,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抓拍。

  一是严管柴油货车。全市21764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OBD,对156家重点用车单位完善智能门禁系统,实现对国五以下车辆自动拦截。规范入市口6个综合服务区“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今年以来共抓拍黑烟车1136辆,罚款22.72万元;通过路检路查,对2210辆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处罚44.2万元。

  二是严管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19455辆,对排放不达标的157台机械共处罚93.7万元。

  三是严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全市6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积分评定、按等级监管。四是严查油气回收装置。加强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检查,对油气泄漏和不正常运行的依法立案查处。

  (八)织密露天焚烧监管网格。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有效互补,调整视频监控点位布局,优化系统算法,降低火点识别的误报率和漏报率。制定禁烧平台考核管理办法,砸实“发现—推送—处置—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做到火点“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20xx年1-11月份,共计发现查处火点660个,同比下降19.2%。

  (九)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起草《xx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和《xx市20xx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编制xx市20xx年温室气体清单,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基础数据等资料收集,初步测算我市碳排放在2028年达到1。7亿吨峰值。积极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启动电力行业碳交易市场,11家电力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除五矿电厂停产外,其他10家电厂参加20xx-20xx年配额分配及履约清缴,总配额约4400万吨。开展“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大力推进磁县讲武城镇北白道村、馆陶县粮画小镇等10个低碳社区试点创建。

  三、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

  坚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条主线发力,力争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有水和谐”的良好水生态系统目标。

  (一)强化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年度考核细则、月度排名办法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刚性要求,对年度实行达标率和改善率双考核。突出上下游责任共担,每月综合断面达标率和排污口排放达标率进行排名。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增加考核因子、提高扣缴基准值,全年扣缴生态补偿金990万元。

  (二)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问题集中清理。完成128个乡镇级水源地划分。20xx年度,我市2个市级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取得100分,18个县级水源地达到95分以上,均为优秀等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三)紧盯断面水质达标。

  一是多方式加密监测。利用水质自动站实时监测、设置浮漂分段监测、人工采样加密监测等手段,全时段监测水质变化。每日发布国、省、市控自动站水质监测日报;在主要河流关键河段安装8套浮漂站,分段监测水质变化;每月至少开展3次人工采样监测,风险断面实行5小时加密监测,动态跟踪水质变化,及时排查、消除水质污染隐患。

  二是多手段比对印证。采取人工自动比对监测、实验室比对监测,交叉印证,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三是多数据分析研判。加强监测数据同比、环比、上下游对比,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按照考核目标倒算每月、年度指标余量控制,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

  (四)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一是查测朔源摸底数。采取无人机(船)监控、人工徒步排查和专家质控核查等方式,对全市22条河流入河排放口进行“大体检”,完成全部有水、无水排放口和雨水、污水排放口登记造册、溯源评价,建立详细台账。

  二是从严管控保达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坚持每日巡查,并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暗查、专家排查,制作两期警示片,依法封堵10个非法排污口。通过大力整治,1-11月份,全市62个入河排污口水质全部达标。

  (五)突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一是全面控制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水污染物排放。推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58.6公里,监管134个重点涉水企业全部达标排放,全面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增效,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持续推进重点河流生态修复。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争取专项资金5406万元,实施人工湿地、生态修复8个项目,滏阳河(磁县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协调水利部门落实全年1.8亿立方米生态补水计划,保障了生态基流。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滏水扬帆、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景再现。

  三是强化流域联防联控。建立重点河流上下游协作机制,与邢台、濮阳、长治、聊城等上下游城市协同开展增流、减污行动,共同推动河流水质改善。

  四、坚持防治结合,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

  围绕“双100%”目标,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全面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双100%”,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督促其完成自行监测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完成18家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执法监测。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新增12个监测点位。

  (二)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广峰峰矿区“无动力”、邱县“厕污一体化”、复兴区“建管用”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强化政策推动、示范带动、奖金撬动,提前两个月完成422个村庄治理。对78处农村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生态绿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全部符合公众评议、感观识别、水质监测标准。每处水体都建档立卡、树立责任牌,张贴二维码,形成常态治理机制。河北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多家媒体9次报道我市的先进做法。

  (三)强化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推动“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塑料污染排查整治,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由16个部门组成的危险废物联席会议机制。建成1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新增2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和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精准有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100%。

  (四)严格自然生态保护。做好生态保护的加法,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绘制编印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一本图集+一本管理手册”,一张蓝图统领自然生态工作。复兴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列入省推荐名单。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对4年来专项行动排查整改的41个问题“回头看”,拆除一处新建违规建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83处疑似问题图斑逐一现场甄别,坚决查处非生态活动,让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第十五次大会(COP15)为契机,深入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深入人心。

  五、突出监管服务并重,以科学精准措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证”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核查,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双百”工作,对全市687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专项核查,对钢铁、焦化、白灰、砖瓦窑、岩棉、搅拌站等6个行业进行现场抽核。强化规划环评监督管理,对21个省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格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对13家环评技术单位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全面进入成果落实和实施应用阶段。

  (二)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环境。坚持“一把手”抓执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改革,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出台《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污的“武器库”。统筹市县执法力量,尽锐出战,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在线打假专项行动,参照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模式,对钢铁、焦化企业开展联合解剖帮扶检查,严查数据造假、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违法行为。对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新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分别罚款1155万元和660万元。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由6名县级干部带队成立帮扶组,组织300人(次),分别对永年区、峰峰矿区、xx市、磁县等重点区域开展解剖帮扶,累计发现700个问题,全部交办整改,并对6名正科级干部作出停职处理。

  三是聚焦能力提升。坚持刀刃向内,强化“一案双查”,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责任。聚焦“四个铁军”建设,以提升作风能力为核心,开展业务大讲堂、执法大练兵、技能大考评等活动,激发执法人员学习、钻研、争先、创优的劲头,不断提升执法效能。20xx年1-11月份,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2280件,罚款2。19余亿元,五类案件总数242件。生态环境部通报1-6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我市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全国第5,罚款金额全国第6,五类案件数量全国第7。我市开展区域交叉互查的做法在省政府办公厅《要情快报》第146期上刊发,胡启生副省长批示“这是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创新的方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在省《要情快报》第247期上刊发,胡启生副省长批示“好!越来越精准!”

  (三)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协调推动,定期督导要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xx年以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共向我市反馈问题共25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7个,正在整改4个[xx老区搬迁、xx市4家钢铁企业退城搬迁、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成安县58眼自备井关停],均为20xx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四)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按照智慧环保改革要求,结合xx实际,建立大气环境智慧调度平台,钢铁、焦化等6个行业53家重点企业373个排口DCS系统、11个行业153家企业528个点位视频监控、156家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监控系统全部与生态环境系统联网。平台每日推送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管控措施落实、在线监测超标异常、重点企业停限产装备视频监控、分表计电、重点用车单位门禁、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热点网格、建筑工地PM10在线、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SO2区域排名、高值点位推送等11类情况,为精准科学治污提供了保障。

  (五)积极服务经济绿色发展。扎实开展“培督考用问”一体化改革,完善干部全链条管理,健全科学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全省领先,为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项目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印发《关于帮扶重点纳税企业环保绩效升级的通知》,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加大对税收贡献高、污染排放小、重要产业链环节的企业支持帮扶力度,力争达到A级、B级和引领性水平。274个项目和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情况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尽可能予以服务保障,支持其正常生产。

  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能打胜仗铁军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党建责任、狠抓制度落实、持续改进作风,锻造政治上靠得住、担当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廉洁上信得过、本领上练得强的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坚持“党旗领航、活动牵引、建强堡垒,改进作风”的总体思路,强化政治建设,深化融合融入,锻造四个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聚焦重大教育活动,扎实铸魂育人。高标准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开办党史读书班,邀请专家宣讲,开展“三个一百学党史活动”,“关键少数”领学,“全员覆盖”深学,持续掀起学习热潮,以党史“源头活水”浇灌初心信仰。制定专题计划,印发学习通知,组织3次全员集中学习,1次集中辅导,2次中心组研讨,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20个分局宣讲,不断从中汲取前进动力。扎实推进“转树讲促”活动,组织系统大会动员部署,围绕“10+5341”工作重点聚力攻坚,推动实现思想认识新转变、队伍建设新提升、改革创新新突破、重点工作新跨越。

  (二)聚焦抓基层打基础,组织坚强有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召开系统会议部署管党治党,开展党建述职、党建考核、党内表彰,规范“三会一课”,指导各党支部高标准召开党史的学习教育和“转树讲促”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创建“红色铁军,生态xx”党建品牌,成立“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在“退后十”攻坚一线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局党组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同志被市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三)聚焦持续正风肃纪,力促纪律严明。组织党员干部聚焦“十问十查”,全面开展作风纪律排查整治,制定作风纪律整治“十条措施”,对各分局、处室作风纪律进行全覆盖检查,对xx县分局分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6起近期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3

  20xx年,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生态治理跃升战,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满意度排名保持全市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生态环境基本状况

  (一)水环境状况。县控以上断面Ⅲ类水及以上比例保持10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四年保持100%,年度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南北湖连续七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水体。

  (二)空气环境状况。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6,空气质量优良率91.5%,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

  (三)固体废物处置状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6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环境安全状况。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二、特色亮点

  (一)三个全市唯一。全市唯一连续四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全市唯一同时荣获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三等功、xx市“十三五”期间生态治理工作集体二等功荣誉;南北湖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连续七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水体。

  (二)三个全市领先。空气质量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二;一街道两村(社)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低(零)碳试点创建单位,入选数量全省最多。

  (三)三个全市率先。全市率先整治提升紧固件行业企业392家,完成率100%;全市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围绕全域美丽,推进新时代美丽xx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突出,将生态治理跃升战作为全县十大跃升战之一,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规划体系,制定《xx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高水平推进美丽xx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等。持续深化绿色创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年度自评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年复核工作,创建绿色生态家庭100户、绿色学校4所,配合做好拆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40户拆迁任务。连续七年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白皮书,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探访等活动,推动光大环保能源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22位,全市排名第二。

  (二)围绕绿色发展,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转变。完成紧固件、印染、印刷三大行业绿色提升,全年整治提升紧固件行业企业392家,完成率100%。开展“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全年共完成高排放企业整治提升35家。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成2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的预分配。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完成44家企业补助71。7万元。优化环评审批,严守“三线一单”,审批或备案项目283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4个、国家排污许可证28个。深入开展企业“三服务”活动,累计出动3125人次,服务企业1103家次。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完成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平台和数字政府生态文明板块的搭运,加快智慧环保建设,积极谋划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和智能企业电力工况两个应用。

  (三)围绕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生态治理跃升战。治水上,完成3个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完成10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提档升级,组织完成1次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实施碧水河道建设,推进“碧水绕城”“碧水绕镇”建设。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治气上,制定《xx县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xx-2023年)》,完成39家企业源头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加强扬尘治理,新增雾炮车、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等9辆。检测运营货车522辆,完成400台非道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工作,划定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治废上,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成功创建无废细胞50余个。全面应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危废企业注册1019家,一般固废企业注册1311家。全县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入网率100%,9个镇(街道)完成“一镇(街道)一册”编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围绕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推进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二轮央督35件信访件、2个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完成20xx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全年通过市“三大十招”智慧平台上报整改问题21257个。受理各类环境信访361件,同比下降5%。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等,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614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1件,罚款金额1147。8万元。

  (五)围绕和谐共生,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xx年我县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金额700万元,为全市最高。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守牢生态红线。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14.1万元。开展“绿盾20xx”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南北湖风景区和钱江潮源省级湿地公园两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检查。20xx年我县被省厅确定为xx市唯一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重点区域,今年调查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黄胸鹀,同时发现二级重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鹅掌楸种群。

  (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7次全局干部职工能力培训会,组织22名年轻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增强执法队伍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完成11人128项次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参加全市技术比武获团体一等奖。积极扩充人才队伍,新提拔中层干部2人,引进参公和事业编人员5名。周忠伟、顾擎峰获县优秀共产党员,徐浩锋被评为xx市勇猛精进担当作为好干部。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一五四”目标要求,即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核心,以绿色发展、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执法监管、数字赋能为“五大抓手”,力争实现“四大提升”,公众满意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升、数字化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保持全市前列,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PM2.5平均浓度保持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2%以上。创建省级“无废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守住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生态底线。

  (三)重要举措

  1、突出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全面落实“三线一单”,严格执行约束性指标。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环评审批,力争高质量发展项目早日落地,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持续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开展“低散乱污”、“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突出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重拳治水,落实好河(湖)长、湾滩长等制度,深化“美丽河湖”创建,严格“污水零直排区”建管,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坚持铁腕治气,注重科学治理、协同治理相结合,加强细微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动空气优良率持续向好。坚持强力治废,深化危废专项整治,积极创建“无废城市”。

  3、突出问题整改,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深化“三大十招”问题发现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严格问题整改闭环及责任落实机制,全力落实上级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和回头看,加快推进二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强化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

  4、突出执法监管,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开展非现场监管,以“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典型案例被上级曝光事件。

  5、突出数字赋能,推动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推动智慧环保推广应用,大力推行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智能企业电力工况两个上线应用。牵头做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和“七张问题清单”中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应用。高效对接省级“一本账S1”中生态环境重大应用,争取将核事故场外应急指挥应用作为xx试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4

  20xx年,我镇切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动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加大力度,彰显成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坚决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实行党政同责,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发展,协调发展。党委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20余次,组织全镇镇村干部召开环保大会15次,安排部署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学习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常抓不懈。

  (二)打好蓝天保卫战

  1、“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一是每月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加强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监管,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台账,时时跟进企业整改进度,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对标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效果保持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深入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违反相关法律的严重性,提升企业业主的法律意识。

  2、城市“五烧”治理管控。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灯、广播、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让群众明白知晓“五烧”,严格执行“五烧”,干部严格控制“五烧”。

  二是加强疏导,综合利用。推广秸秆粉碎还田,20xx年实现秸秆粉碎还田15000余亩,组织规模化秸秆粉碎回田,共引领养殖大户实施过腹还田2000余亩;引导文明祭祖,积极引导群众绿色环保祭祖,在祭祀路口设立劝导站,上山祭祀实行实名登记。

  (三)打好碧水保卫战

  1、水域岸线管理。打捞河面漂浮物27.8余吨,清理河岸白色垃圾约16.3吨,清理河道障碍物140余处;小蒜溪同心场镇段清淤150余米,约800余吨。

  2、水环境治理。实施郪江生态带建设,助力郪江水环境改善。清理郪江沿岸农作物54亩,在郪江上村、土门垭村郪江沿岸种植扁竹130.4亩,有效改善郪江河道植被覆盖,形成河流生态植被带,助力郪江水环境持续改善。

  3、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提升郪江水体质量。投资15.6万元,对排查出的两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清理转运xx市村5组黑臭水体约23400立方米、清淤黑臭污泥约12000立方米;清理转运百盛村治超站旁黑臭水体约3000立方米、清淤黑臭污泥约1120立方米。

  (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根据县禁捕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规执行,全力落实。镇禁捕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招聘镇级渔政协助专员1名,镇级渔政协助巡护员巡河300余次,规范处置“三无船只”34只,禁渔期劝离钓鱼群众上千余人,收缴违规安置地笼18个,鱼竿31支,教育43人。

  (五)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

  1、场镇污水治理。

  一是加快实施PPP项目,解决场镇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我镇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大英子项目)2个,将xx市村2社、治超站,高速路收费站,敬老院1350余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是着力建修场镇管网,实现应收尽收。清淤疏通场镇污水主管网3300米,新建污水主管网1000米,各类支管网832米,新增提升泵1处,将场镇附近和郪江对岸群众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通过整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方量由200m^3/d提升为约600m^3/d;

  三是全力整治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破除原犀牛石转盘停车场处雨水管,黄腊溪桥头涵洞新增雨水专用管道,将雨水接入河流,清淤整修场镇排水沟300米,解决场镇雨污管网部分混流问题,提高污水进水浓度。

  2、垃圾分类和处理。辖区内全覆盖完成分类垃圾桶摆放,摆放点位460余个,垃圾桶1800余个,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垃圾转运及中转站交由川能环卫公司负责,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厕所革命”推进情况。20xx年完成“厕所革命”改造1300户余户,现正在组织村级验收,其中五莲村、黄土岭村、五龙桥村、元龙村、道祖村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此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2、“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20xx年完成土门垭村、狮子坡村、五莲村的“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任务,惠及729户,2386人;20xx年完成xx市村、百盛村、王家堰村的“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任务,惠及49户,187人;20xx年完成双龙桥村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惠及39户,160人。

  3、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运行情况。完成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设施设备检修,5处站点配套设施管网新建,10处站点安装了时间控制器和液位计,采取时间和水位双重控制设备运行,现我镇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均已正常运行。

  4、城乡生活垃圾治理。20xx年全镇29个村(社区)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组织开展垃圾治理,已于10月全部交由川能环卫公司负责清理转运,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全镇基本实现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5、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辖区内各养殖场配备监管员1名,实行动态监管,对26家500头以上养殖场实行一场一册档案管理,完成辖区内42户养殖场提档升级改造验收,辖区内养殖场基本实现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养殖场签订环保承诺书76份。

  6、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宣传,科学防治。发放科学施肥用药明白宣传单15000份;张贴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画200余份;设置LED宣传点6处;每村每天早中晚广播播放“一控两减三基本”音频;召开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议3次。

  二是建立基地,科学管控。在五莲村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点1处,有效防治农膜危害;在土门垭村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1处,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在xx市村建立精准施肥基地1处,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

  (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严格环境准入,全面规范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坚决制止新建项目批建不符现象;严格污染地块安全管控措施,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未污染耕地保护,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常态化开展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等危险废物监管,增设口罩专用垃圾桶,每日由专人专职负责收集交镇卫生院。

  (八)抓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落实整改,及时销号。截至目前共收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正在整改中;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暗查暗访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河长办暗查暗访警示片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0xx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完成问题整改“回头看”2个,均无反弹。

  2、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建设项目问题10个,河道问题5个,城乡环境问题13个,工业企业问题8个,四乱问题4个,畜禽养殖问题1个,秸秆禁烧问题4个,共计45个,完成整改44个,正在整改中1个。

  二是深入自查,吸取新景源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

  (九)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把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

  一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排查,落实监管整治责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二是制定环境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成立环境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应急处理程序;三是及时处理回复环境信访、“12345”环保举报热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管控与应对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1、场镇管网老旧,规划设计落后,导致雨季场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

  2、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较差,乱丢乱倒乱堆现象仍然存在,将废旧衣物、建渣、杂草等非生活垃圾直接丢进垃圾桶,给清运造成了极大困难。

  3、牛皮癣广告较多,组织人员清理后,问题反弹现象严重,出现履禁不灭、履清不止的现状。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场镇管网收集率。开展病灶管网排查,对存在渗漏、直排污水的排放口和错接的雨污管网进行疏导或封堵,对雨污混流管网进行分流;对场镇老旧管网进行分步改造,谋划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不断缩减混流制管网里程。

  2、进一步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氛围感。采用宣传车、LED屏、宣传单、横幅、广播、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利用特殊节日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发动群众力量,增加举报通道,确保信息畅通,实现群众监督,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3、进一步加大打击清理力度,提高整洁形象保持率。实行辖区负责制,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保洁力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张贴警示语,禁止乱贴乱画,虚假宣传,抓现行,重打击,从源头上禁止牛皮癣进辖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5

  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按照省、州和上级环保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红线划定方面按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xx〕2号)文件精神,协同我县相关于部门在分管县长尼美更绒的带队下到州局参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二次调整工作现场会,对我县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再次做了调整,经与专家反复沟通,目前扣出3条省、国道线面积共约6。98平方公里。

  一是拥有我县探矿许可证的矿山共有11座,共计面积265.87平方公里,因矿山企业无法提供矢量数据,故只能先提出扣减红线面积申请,待审批后明确是否能够扣减红线面积。

  (二)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按照省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求,

  一是对县域内加油站、县医院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按要求每季度进行执法巡查工派遣干部职工20人次每季度巡查一次共4次,发现问题2起相关制度未上墙和相关设施设备安装不达标,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对县域内建设项目及餐饮进行执法检查,派遣干部职工24人次每次2至3人,1至11月共执法8次其中:查出6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了6起,共计罚款29.5万元,并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实现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零突破。

  (三)环保宣传方面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期间,在全县开展了以“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环境知识宣传册》、《环境宣传资料册》共计3000余本(册)、环保口袋30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2幅、宣传展板8个,向在校学生发放了300余份宣传单,在主要街道及人员流动集中场所张贴了环保主题宣传海报。三是按照统战宗教和维稳办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派遣1至2名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县域内划定区域内开展网格化巡逻值班。

  (四)生态环境方面按照《xx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和年初全州召开了“三大战役”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xx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我县针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开展了xx县城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环保、住建、发改、安监、食药工质局等部门联合工作组对县城内施工企业“六个不准,六个必须”执行。自20xx年至今与四川xx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空气、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质量检测。二是按照监测报告数据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根据监测数据报告书数据显示我县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h10)年平均浓度小于38.7微克每平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9.7微克每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99.7%以上。总量排放按照全年化学量142.83吨(cod)、氨氮74.68吨、二氧化硫(so2)43.24吨、氮氧化合物100吨等排放量的'标准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是水环境质量按照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报告1至10月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类标准以上,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类以上。今年又将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范围每年监测2次,实现了水质监测全覆盖,监测经费132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

  二、生态项目实施方面

  (一)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真达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20xx年xx月xx日底完成了xx县虾扎镇虾扎一、二、三村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40。

  (三)20xx年底前完成了xx县饮用水原地保护一期、二期十个乡镇项目。该项目由四川省xx建筑构造有限公司和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四)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子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五)今年实施了xx县色须镇s217线俄通河“河变湖”项目,拟建于xx县色须镇,该项目已委托四川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于20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拟建湖面积300x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景区公厕、观景台、观景亭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包括编制项目相关前期资料费用)。目前已完成湖区开挖,观景台,湖区开挖、周边草坪铺设,观景亭,停车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已于xx月xx日由县发改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各项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做好环境保护各项部门任务。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三)利用“六。五”环保日和“七。五”普法和联系点开展维稳工作等宣传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

  (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6

  为全面落实20xx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城区渣土车黄标车通行管理,深化噪声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根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任务分工,县公安局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环境整治,现将20xx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侦办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和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抓工作基础。对全县范围内的涉污企业、经营户再次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相应台帐,逐步的建立涉污重点人员档案,为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深抓日常检查。联合环保部门,认真做好了重点涉污企业的环境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对非法企业坚决按照要求进行取缔,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打击顶格处理。

  三是严查违法犯罪。结合“昆仑”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五上升一增强”的总体目标,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展开治污攻势。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后指导实践。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找准了当前我县影响环境安全的要点、难点问题,逐渐摸索建立健全了环境污染案件应急处置方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环境安全案件的侦办能力,通过严打严防,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机动车大气污染源头监管。

  一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做好辖区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及年内临界报废的老旧车、农用三轮车数量的摸底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同建设、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摸排辖区渣土运输企业、工地,对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源头管理工作台帐,并按规定检查落实进出城区的所有渣土车按要求加装盖板、安装GPS,实现挂牌标号管理。

  二是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严格对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车辆,坚决不予注册登记。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登记新车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三是严把车辆检验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xx〕2号)要求,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审核,确保辖区执行规定统一到位。

  四是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继续开展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工作。认真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办理黄标车、老旧车注销登记。同时与环保部门加强联动,坚持上路查扣、源头追缴、交易监管、严格手续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

  严厉查处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各路面执勤中队要在辖区重点路口、重点卡口以及施工工地出入口加强警力部署,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日常巡控管理,严格落实盯人、盯车、盯路“三盯”措施,发现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要协调交通运管、环保、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以及渣土车密闭不严、超载撒漏、随意倾倒、涉牌涉证、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城区中队制定农用三轮车城区禁行措施,严厉查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随意进入城区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外卖、快递运输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查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各路面执勤中队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执勤点,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保监督抽测,加强对中重型货车、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震慑。

  细化重点车辆区域限行禁行措施。

  一是科学设置限行禁行区域。实施城区主要路段大型运输车辆和渣土车限行措施,所有大型运输车原则上驶入环城路绕城通过,禁止在城区主要路段上快速行驶,减少尾气及扬尘污染。城区中队要结合城区交通实际,合理设置渣土车黄标车限行禁止行驶区域,并向社会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布渣土车黄标车限行道路和绕行线路。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勤务计划和全面完善的管控方案,坚持远端控制分流、外围卡口管理和城区流动巡查相结合,合理配置警力,明确岗位设置,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勤务制度,严控渣土车黄标车进入限行区域。

  二是严格执行限时通行规定。要严格执行渣土车大货车限行禁行规定,对于确需在限行禁行时段通行的重点工程车和特殊用途大型货车,运输其它重要物资,确需临时进入城区通行的,提前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报备,经城区中队民警确认同意后,准许绕开高峰期按规定路线临时通行,并逐车登记。

  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管控水平。进一步完善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区域限行提醒标志和禁令标志,增设交通安全防范设施,增强交通安全基础保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渣土车、黄标车24小时监控,有效防范渣土车、黄标车随意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稳步提高管控防范效能。要加强同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反馈制度,对查处的违规企业及违规车辆,要定期向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和抄告,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交通组织提升、交通建设优化、交通结构优化等工程,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更加有序畅通、绿色高效。认真组织开展治乱疏堵行动,科学组织城市交通,推动优化交通结构、出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减少私人机动车使用强度。精细组织城市道路交通,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水平和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和尾气排放。

  (三)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

  一是加强危化物品安全检查。我局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化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于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日常工作中,围绕硝酸铵、硝化棉等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等环节,逐领域、逐部位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督促从业单位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和销售、购买流向登记制度,同时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严格审批核发剧毒化学及放射性物品购买许可证。在审批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查验购买、经营单位的资质证明,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及放射性物品购买许可证。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一是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四必进、七必查”要求,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资质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资质人员驾驶、押运运输车辆,严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变相挂靠经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是全面摸排清理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并集中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驾驶人今年以来合计有两次以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建议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暂停其从业并调离工作岗位。要向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驾驶人和押运人通报近年来危化品运输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一次以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查验登记,认真落实车辆查验规范标准。要集中摸排清零辖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要配合交通运输、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清查辖区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和维修厂,清查改装、维修记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抓实路检路查,严查重点违法行为。认真分析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通行特点和近3年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明确查控重点。在国道227线加大警力投入,重点增加对12时至15时、23时至次日6时的巡查频次,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落实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要求的每日0时至5时限行规定。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普通国省道路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大对辖区平交路口、急弯陡坡及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适度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安全警示装置,压车速、控车距、靠右行,防疲劳、防追尾、防翻坠,净化通行秩序。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固定证据,通过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提示,依托执法站、临时检查点拦截处罚,提高现场执法的威慑力。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托交警执法站、治超检测站,加强对途经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要落实“四看、三核、两查”要求,查看车辆是否安装或悬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完整、无遮挡,是否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对比行驶证是否存在明显改装;核查驾驶人是否有运输许可证件,车辆载重是否超过核载质量,押运员有无资质证明文件;查询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逾期未检验、未审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落实处罚措施。

  整改道路隐患,科学调整限行措施。

  一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桥梁、急弯、长下坡等重点路段,特别是转弯半径过小易导致大型车辆侧翻的匝道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督促限期整改;短期难以完成的,采取加装减速垄、增设警示标志等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发生交通事故。对易发生侧翻事故的弯道、长下坡等路段,要研究论证限速管理等措施,切实消除违法致祸诱因。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和道路,根据安全优先原则,适度调整或扩大限制通行范围;要结合货运需求,依规科学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辖区道路通行的时间、速度。对相关交通标志缺失、毁损的,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立即整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

  强化动态监管,落实源头管控措施。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企业履行动态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实时监控,分析处理动态信息,确保车辆实时在线、驾驶人守法驾驶。对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的运输企业,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推动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业整顿。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抽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提醒记录和处罚记录,确保动态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确保监控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得到警告、纠正。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未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信息,符合证据形式要求的,可按程序依法提取、依法处罚。

  (五)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县交通局落实重型柴油车限行绕行措施。宣传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场站、批发市场以及建筑工地、采砂企业、建材企业,广泛宣传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限行规定、限行路线和处罚措施等,有效提升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的文明交通意识。

  深入危化品企业对驾驶人、押运人、企业安全负责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督促驾驶人、押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发放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六)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及噪声污染治理。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我局严格落实《xx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律实施治安处罚,有效遏制了城区随意、随时、随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突出的问题。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周边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欲燃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其收回全部烟花爆竹,对现场制止不听劝阻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获取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资料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同时利用移动警务舱在城区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七)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群众或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我局根据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部署,全面摸排线索,下狠手、出重拳,依法依规严厉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八)依法打击捕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结合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发案特点和林区群众受教育程度,采取以案释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口杯、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制品专卖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管和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的意识,鼓励和引导群众勇于揭发盗猎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重点区域巡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先后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等易发案的场所和部位高频率多频次出动警力,全方位巡护检查,确保案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发现、严厉打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季节性违法犯罪特点和林区治安状况,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了林区重点部位的巡护和相关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城区及乡镇的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昆仑20xx”和全市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各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固体废弃物的整治和机动车污染防治还不彻底,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意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不够,对突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强;

  三是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植物资源的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联合各部门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监管工作。结合辖区车辆实际情况积极与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交警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综合治理用车超标排放问题,严查严管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重中型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柴油货车管控,依法科学实施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二)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充分运用人力情报和信息化手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设新媒体举报交互平台,制定奖励措施等方式深入摸排各类线索,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情报研判工作,严厉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环保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及道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宣传,提高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树牢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7

  一、全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以来,黄码镇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区域空气质量建设。20xx年至今黄码镇空气优良率达到82%,较去年有所上升;人居环境治理、村庄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饮用水水质达标,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以上。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践行“两山”理论,围绕清江浦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紧扣各级环保督察,努力打造“无污染镇”,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清废行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全域美丽升级。20xx年至今,处置办结市污染防治综合平台交办环境问题215件,办结省曝光、交办环境问题12件,落实本级网格环境监管线索处置44条。开展巡查检查800余人次,检查企业、工地等360家次,现场处置环境问题112件,下达交办单96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20xx年以来,黄码镇围绕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高效推进镇域空气质量建设。构建全员管控体系,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的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制订了《黄码镇大气“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黄码镇扬尘管控“五包一”责任清单》《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责任清单》等文件,实现镇、村、企业、挂包人为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季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签状大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等会议28次,与涉污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22份,下达扬尘管控提醒函34件次,召开约谈会4次,约谈企业单位9家,提醒谈话4人,全方位压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督导,紧扣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开展浴室锅炉污染整治、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下达整改提醒函、告知书47份,完成浴室锅炉改造6家,取缔散煤使用26家,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14家,推动6个室外、路边烧烤点进入室内经营,减少餐饮行业污染排放;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3家,行政处罚1家,8家汽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强化联防联治,协调推动。为扎实抓好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形式开展行政村与属地项目单位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扬尘防控工作。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协同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已开展联合检查17次,督办问题整改7件次。建立镇督、村巡、群参全时段联防体系,全面遏制秸秆、垃圾焚烧行为。

  (四)强化技防推进,提高效能。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黄码镇集中采购洒水车11台,用于各村做好村域扬尘防控工作。利用临港新城无人机定期对全域进行巡检,及时处置发现的.环境问题,力争扬尘防控治理无空档、无死角。强力推进临港新城购置多种降尘抑尘设备和大气监测设备,实现8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港区扬尘等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4台大型洒水车每日冲洗港区主要道路,6台小型新能源洒水雾炮一体车不间断喷洒作业场所;安装7套高杆喷淋设备,保障运河堤沿线施工扬尘防控;30台可移动雾炮,聘用固定道路保洁人员,负责重点、作业点喷淋和道路积尘清理工作,港区扬尘防控得到有效改善。

  (五)强化环保为民,提升质量。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黄码镇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为盐河村疏通堵塞雨污管网,解决雨季街道积水问题。协调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快农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农村污水排放。目前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8座,铺设污水管网60余公里,农村污水管网自然村覆盖率70%,农户覆盖率62%。协助区农水委对镇域古盐河、团结河、柴米河、四支、五支、六支等20余条重点河道沟渠进行疏浚、清淤、亮化,在打造美丽河道、改善环境的同时,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过去一年,虽然我镇环境质量向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生态环保工作要求逐年提高,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环保队伍技术监管力量缺乏,基层环保队伍的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黄码整体小微型企业多、整体生产水平低,产业结构的升级,污染防治的力度和强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黄码镇将在巩固前期空气质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监管力度,强化执法问责,抓实餐饮、汽修、高污染燃料使用等单位污染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8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聚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市区PM2.5年均浓度3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优良天数率82.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实现管控目标。一是做好工业源整治。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邀请清华大学、省环科院等技术团队对100余家VOCs企业进行培训和帮扶,指导制定“一厂一策”。二是做好移动源整治。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清理排查,抽检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运用遥测和黑烟抓拍系统查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三是做好扬尘源整治。开展以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脏车”出入城为重点的攻坚行动。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五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十三五”及20xx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自评,分别排名全省第5、第7名。

  (二)综合施策抓好水污染防治。14个国、省考核断面中,13个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92.9%,完成目标任务。一是狠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评估,做好达标运维整治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8条重点小支流治理。二是狠抓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实施45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排查28条农村黑臭水体。三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三)系统深入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一是抓实土壤污染调查。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实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环境管理。二是抓实重点单位监管。建立85家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三是抓实涉重金属管控。建立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抓实涉危险废物管理。完成100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2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推进磷石膏堆场整治提档升级。五是抓实风险管控试点。完成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和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坚决有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迎检准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标对表完成17个大项、5个专卷和我市4个专卷资料收集工作。三是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xx年底,中央督察组移交299件信访件已办结271件,办结率90.6%;全力整改下沉督察发现的13项问题,已完成5项;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13项问题,已编制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五)科学规范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强化规划项目引领。编制《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二是强化区域生态共治。做好编制《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三年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扩大环评预审范围,推行“专家团队服务制”和“三个一批”正面清单,实现市级环评审批较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四是强化法规体系建设。《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五是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184件、同比上升21.9%,罚款金额1639.16万元、同比上升95.4%。受理环境信访172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91.45%、同比上升5.73%。六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抓好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核技术单位150余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7次,建成3个县级应急物资库,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七是强化党政同责考评。细化分解省级考核指标,加强调度督办,聚力完成目标任务。严格实施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差距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工业治理水平不高,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扬尘污染未得到根治。

  (二)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环保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三磷”问题加重流域负荷。

  (三)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土壤天然背景值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难度大。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全面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强科技支撑,确保实现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磷”污染深度治理、小支流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力争实现1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的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狠抓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在用堆场风险管控,完成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四是打好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加强调度督办,坚决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任务。

  (二)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建。贯彻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二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等。三是深化区域生态共治。常态化开展污染防控联合执法等工作。四是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等工作。五是加强环境监测执法。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六是狠抓生态环境安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七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考评。做好省级党政同责考评迎考工作。逗硬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评。

  (三)大力推进环保项目包装。一是大抓项目招商工作。按照省上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招商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紧引进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精心谋划储备项目。统筹谋划项目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不断将成熟项目申报至中央和省级储备库。三是加快推进落实项目。对已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全力抓好建设进度;对未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对已开工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竣工验收。四是及时精准调度项目。认真开展月调度,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申报支付项目进度款,真正把有限环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9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关键成效。一是大气环境总体改善明显。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排名第1。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三项指标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空气优良率均达99.7%。二是水环境总体保持优良。20xx年,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9个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全部达标,水质综合指数为3.4244,全省排名第6名,同比提升2位。三是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抓重点、破难题、求实效,全方位、高标准、大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水平。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多因子协同减排,全力攻坚大气硬骨头。

  推进VOCs和NOx减排。完成第一批涉VOCs分级管控企业核查定级,强化并完成第一批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推进重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组建油品快检队伍,开展船舶燃油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快检。

  加强工业源整治监管。全面完成涉工业炉窑企业核查定级,推进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或升级改造“散乱污”场所。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涉气违法行为。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创新建立施工工地“分级管控”制度,对未落实“6个100%”的项目实施发包方、承建方“双惩罚”。全面开展堆场、沙场、停车场、裸地扬尘防控。建成市区餐饮油烟管理系统,强化油烟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开展散煤专项整治,整治散煤加工、销售点。落实“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综合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相关火情,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发生。

  强化移动源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机动车上路抽检和污染天气应急动态抽检。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设备,并通过移动式黑烟车抓拍装置,对全市主要路段实行全覆盖检查。印发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将低排区范围扩大至8个县(市、区)中心城区。

  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复盘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修订不良天气应急工作指引,引进第三方技术团队,强化专家会商研判,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对,利用“遥感、走航、雷达+地面巡查”的方式精准定位,建立污染源防控“一张图”和问题处理系统。

  2.聚焦重点流域,努力保好水治差水。

  突出优良水体保护。加快推进市级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未稳定达标流域整治。英德市建成并投运门洞溪、岩下水库稀土尾水治理工程,开展新一轮打击稀土盗采行动,推进稀土盗采矿点治理修复。清新区加快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补水等措施。清城区依托第三方加强乐排河临河污染源巡查,排查整治周边“散乱污”企业、非法养殖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治理。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专业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高标准完成50条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民生实事。

  协调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全面完成全市重点河流排污口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清单,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

  3.不断夯实基础短板,稳步打好净土防御战和固废防治。

  打好净土防御战。持续推进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分类管理现场考核和验收。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十四五”重点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核算,严格重点重金属环境准入。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地下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加强固废防治。印发实施《清远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防控和处置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协同办案机制等。印发实施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4.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完成第一轮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强重点任务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工作推进会,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薄弱环节、反复投诉案件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滚动式推进重点攻坚任务。

  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的保障工作。妥善应对督察组公布的通报典型案例,制定“1+N”整改方案,加快利维石场案件和九腌村倾倒案件查办和生态修复,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置、超标地下水治理,渗滤液积存量持续下降。完成上报涉清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高质量推进案件处理,督察组交办案件259宗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5.强化风险防范,努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执法。开展执法大练兵,获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二等奖。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废铝灰应急处置,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印发实施《清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获第三届广东省应急演练大比武团体三等奖。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印发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加强社会监督和鼓励公众参与。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重复信访投诉案件,努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社会矛盾。

  6.努力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简化环评管理、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8条措施,进一步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自助办、就近办、跨域办”率达95.45%;“预约办、一窗受理、网办深度IV级占比、可网办”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清远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建立“1+2+200”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我局牵头的3个项目均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关于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清远绿色发展的行动方案项目得到积极推进落地。

  持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成功举办清远市首届生态纪实摄影展、走进北江鱼世界等系列活动,加快推进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加强推送新闻报道、学习强国信息。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完成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完成国控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参加两轮环境监测总站能力考核均评为“满意”。

  二、咬定既定目标再出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深入,为美丽清远建设作出新贡献

  20xx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好“生态条件最好”的清远优势。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立足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三线一单”的服务作用、指引作用,引导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扶持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改造,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减排协同治理路径的研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深入推进大气攻坚治理。聚焦臭氧和一氧化碳协同治理,持续推进落实国控站点“站长制”、“三个一”市领导包干制,加强春冬季颗粒物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措施和专项攻坚任务,努力减少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VOCs企业分级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削减臭氧产生前体物。进一步加大道路、工地、堆场、码头的保洁保湿力度,加强货车限行区管理和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整治。加强不良气象条件应急应对,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及重点镇(街)大气环境治理责任。

  (三)深入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贯彻落实好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清新区三坑滩、英德市江湾、连州市白云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控系统,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快推进滃江流域稀土偷采点治理修复,强化稀土尾水治理运行管理,推进漫水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再深入治理,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管理,及时处置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老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四)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

  (五)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组反馈意见,加快制定并扎实推进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攻坚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全面整治,加快实现积存渗滤液清零。严厉打击稀土盗采和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加快推进清城区利维石场、石角镇九腌村固废倾倒点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六)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探索建立清远市“南阳实践”应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0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1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中共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2

  根据《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剑党办通〔20xx〕6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剑河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是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助力增绿增效。

  严格执行好木材生产计划,“十三五”期间年均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持续管护好全县102.04万亩公益林,完成全县7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有力,在抓好“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完成各类涉林案件60起,提前完成省州六个严禁要求的“四个100%”目标任务,先后共选聘了507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惠及5077户贫困户,每户年均新增收入1万元。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包保责任细化到人,制定《剑河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灭火责任和森林经营主体防灭火责任,形成以县级主要领导包辖区,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包片区,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居),村干、护林员包组、包户、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五保”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二是着力抓好国土绿化,不断夯实林业生态基础

  我县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强化培植资源,充分调动林业产业发展专班力量抓好退耕还林、油茶林和林种结构调整实施,建立和完善林业项目储备,切实抓好林业项目建设工作。20xx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44万亩,其中:油茶1万亩、退耕还林0.44万亩;当前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10.3万亩建设项目银行已授信,完成放贷1亿元,完成林木林地收储1.26万亩。随着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的实施,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向好,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用地面积增大,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扩大到251.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42%,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1434万立方米。

  三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剑河县剑河县20xx年省级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建议书林业局于20xx年12月制定了“五定”表,落实主要领导带头责任制,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外业核查及内业处理报送工作;落实每日一调度机制,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到排工期,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绿盾20xx”的7个问题图斑已整改的有6个,正在整改的有1个,于20xx年成立剑河县20xx年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确保野生动植物不被破坏。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并且利用有奖报告制度有效调动各地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印发《剑河县非洲猪瘟防控野猪及野猪饲养情况专项工作方案》、《秋冬季鸟类、野猪等野生动物巡护值守工作方案》,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是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制度,全县驯养繁殖竹鼠、蛇、豪猪等野生动物的养殖场52家,均全部按照规定办理了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我县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转产工作,经核查共需退出转产各种食用野生动物12610只/头/条(其中竹鼠11015只、蛇类1435条、豪猪140头、白骨顶鸡20只),县政府积极筹措补偿资金259.09万元(按照补偿资金6:2:2的比例分担,省级负担155.454万元、州级负担51.818万元、县级负担51.818万元),已于20xx年9月前全部兑现给养殖农户。

  五是督促公益林效益补偿进度,保障涉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全县20xx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应兑现1362.94万元,已兑现1347.82万元,由于山林纠纷剩余未兑现资金15.12万元;20xx年度应兑现1464.7万元,已兑现1398.06万元,由于1.91万元为未能及时修正农户兑现信息,剩余64.73万元山林纠纷未兑现;20xx年度未兑现资金1092.94万元,目前农户兑现信息已全部录入“一卡通”涉农资金管理系统,待财政拨付资金统一支付。

  六是积极参与县财政局召开拟定的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财政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七是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我县制定出台了《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县级林长体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林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四位领导担任副总林长,14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林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林业、财政、发改等28家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负责包保片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明确乡镇及县直部门职责任务,把林下经济、油茶产业建设、国储林建设等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工程项目全部纳入辖区林长制工作范畴。与此同时,我县还制定出台了《剑河县林长制会议制度》《剑河县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剑河县林长制督办制度》《剑河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有效规范林长制县级工作议事程序、工作信息交流、督查考核等工作,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3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单位的悉心指导下,调楼镇结合自身实际,将环境保护与扶贫攻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城镇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都得到了保护和改善。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了调楼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谢健全担任,成员由由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团镇委、安监所、国土所、司法所、城监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为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村广播、宣传单发放和横幅悬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相关知识,务使群众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巨大危害。累计发放宣传资料x3800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40x余幅。充分发挥团委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一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群众对于《新环保法》、秸秆禁烧等有了深刻认识,极大增强了公众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结合“美丽临高、清洁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后投入资金x300x多万元,配备垃圾清运车x34x辆,投放各种型号垃圾桶共计x210x个,组织引导各村招募环卫工作人员x160x人,成立垃圾清运管理队伍,组织环卫人员大力清理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对几个垃圾堆放场垃圾采取焚烧和掩埋措施,日清运量达到x35x吨。与此同时,逐步形成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调派城监中队全天候对调楼、美良两个街区的大街小巷、主要路口及公共场所巡逻监察,对违反规定乱堆乱倒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或处罚,从根本上转变群众“只管小家清洁,不顾大家脏乱”的狭隘卫生观,增强“调楼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意识,通过几年的努力,镇墟“脏、乱、差”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

  (二)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我镇制订了专项执法方案:组织人力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限期治理等措施。

  二是开展了对企业执行环保情况专项检查。对镇区内的制冰厂等经营性场所,按照县里要求督促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三是开展了乱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与国土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大队,通过电视、广播广泛宣传治理乱开荒地的必要性,公开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餐饮油烟污染

  我镇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积极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一是要求新建住宅的居民对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防护,减少大气污染。同时要求镇墟的商铺每天一次对铺面门口的路面进行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沿途洒落渣土和碎石。

  三是加大对餐馆饭店的监督力度,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五是要求各村尽量减少农田秸秆禁烧,减少大气污染。

  (四)加强烟花炮竹管控

  我镇积极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文明、绿色的过年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贪大图响、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五)提升大气污染监管水平

  我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要求各村如发现污染源及时上报镇政府,提升了我镇的环境监督水平。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大气污染监督范围,做到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六)落实了新建项目环评制度。对镇范围内的所有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努力发展x“无烟工业”。

  (七)强化监督问责。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纪检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的村(居)委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建或边建边批现象,新建项目主动办理环评率还比较低,事后补办环评手续的现象还是有。

  二是由于受资金制约,生态建设、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度;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县x果园村”的号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对镇村人居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三)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营造整洁的镇村环境;

  (四)加大企业、商铺、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排放监督,对乱排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进行严厉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并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4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20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5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职责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二、关于环保职责履行及有关工作

  (一)20xx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37.1万亩、植树4348.8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108.7 %。全民义务植树837.3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104.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1.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19%,成灾面积2.59万亩,成灾率1.82‰,测报准确率达97.9%,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xx”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xx、20x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xx”行动涉及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6.5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三、关于环保职责履行中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国家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四、关于今后整改计划和措施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湿地公园建设的精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申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落实。继续加强市属6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抓好野生动物“四证一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档案。抓好林麝与黑熊的驯养繁殖发展以及林麝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麝耳号档案。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6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1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14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7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8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9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我局在“散乱污”提升、洁净煤监管、加油站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先停后治、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实行县镇村三级包抓、坚持“散乱污”整治效果“回头看”和常态化督导巡查等制度,“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加大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县“散乱污”整治办组织县商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8个镇(街)等部门按程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市级检查组现场核查后,11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

  在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以镇(街)为单位,不定期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镇(街)“网格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全面进行自查,未发现清理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改造升级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清单外“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户,立即整治一户,做到立改立销,同时,抓好常态化排查监管,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按归口报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核查,并及时向县“散乱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回头看”整治情况,共同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二)严控“两高”行业,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坚决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业园区严格审核落户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水平,并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及信息化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管理动态化、整治常态化,促进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网格长”摸排责任,严格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新增。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整改活动,加大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帮扶力度,设身处地为企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依法依规,规范整治。四是加强与各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洁净煤监管工作

  全县建设布局1户天枢源洁净煤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七镇一街实现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办检查验收,目前所有网点运营正常。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每季度召开洁净煤工作推进会。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环保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现场签订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书,严格落实各网点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巡查检查整治力度。通过现场走访加强监管,深入网点进行调研,落实“六统一”标准,提升各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人员对各网点进行定期检查督察,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网点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洁净煤网点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培训。邀请县生态环保局分管领导对各洁净煤网点进行环保培训,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夯实环保责任,规范网点运营。四是及时整改环保信访问题。9月8日,配合铁腕治霾办在召公镇原荣和煤场展开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煤厂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宣传引导,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通过会议及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到位的.网点进行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环保治理成果。

  (三)统计洁净煤销量,做好数据分析。

  每月对全县洁净煤网点销量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洁净煤销售情况,掌握各网点经营动态。今年12月份全县洁净煤销量为111.5吨,1-12月份累计销量为645吨。由于我县“双替代”工作深入推进,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洁净煤当月销量和全年销量实现了双下降。

  三、加油站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切实把油品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决策的一项重大事情来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油品质量,落实环保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控,规范流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原则,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手段,全程监管。

  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油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违法违规受追究的监管机制。

  (四)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的督导检查,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成品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油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20xx年以来,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加油站(点)10次。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0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任务,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举措

  (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1.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水环境保护工作量大面宽,与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搞好河道、水库、水源地环境建设,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借助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巡河问河方面。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1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8次,村级河长巡河2105次。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问题台账99起,均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县级河长重要问题督办事项5起,完成“清四乱”1起。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方面。已修订青衣江、玉溪河20xx年度“四张清单”,正编制青衣江芦山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年),组织联络员单位编制其它县管河流“一河一策”“四张清单”。水污染防治方面。以青衣江(芦山段)流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了大川镇、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飞仙禾茂组、芦溪村安营聚居点、大同村顺河聚居点等13个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第二批15个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宣传培训方面。召开了总河长全体会议、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河长制工作。印发《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宣传方案》和《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开展专题培训会2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20余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来,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

  3.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印发20xx年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今年以来,依托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县域内取水工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完善“一户一档”。办理取水许可5份,其中3户新办,2户延续。完成水资源公报、年报、用水总量统计等填报工作。全县纳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83家小水电,76家整改类小水电中有70家已按要求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评审工作

  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保护砂石资源、共建绿美芦山”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辆80余次。大力整治河湖“四乱”和行业乱点乱象,开展河道巡查250余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7起,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依法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1处并完成问题销号。同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巡查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积极配合镇西山“双超”治理检查站建设工作,组织2名工作人员在卡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深入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从源头解决砂石乱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重点流域项目落实情况

  1.“8·22”洪灾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防洪堤修复方面。涉及全县6个乡(镇)46个点位,新建堤防9764米,加固加高堤防3415米,计划投资10575万元,现工程主体已完工,完成总投资10205万元,占总投资的96.5%。二是农村供水项目修复方面。涉及大川水厂、房基坪供水站、龙门片区供水工程3个项目,现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在实施项目扫尾工作,已完成工程总投资978万元,占总投资的97.8%。

  2.水利常规项目推进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常规项目共计4个,总投资1997万元,现已完工1个,完成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芦山县水资源监测站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6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00%;芦山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非工程措施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37.6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0%;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5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1%;西川河防洪治理工程于3月开工,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发现涉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其他重要的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各部门总结和提炼“十三五”期间在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下步打算

  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是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管,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巡查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及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水利、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五部门将持续开展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常态化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形成各级各部门无死角的监管网络,严格监管江河生态流量,毅然扛起青衣江生态保护的职责,为有效维护良好的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四是强力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切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编制工作,为“十四五”期间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