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丰大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声誉。我在禁止有偿家教方面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丰大市教职员工“十不准”》;

  2.不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

  3.不强制、暗示和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4.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5.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6.不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有偿兼课;

  7.努力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我自愿依据丰大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加强师德修养,树立新时期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禁止有偿家教行为,在此,我校面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禁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

  二、严禁假借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收费、有偿家教;

  三、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动员、介绍、暗示、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五、严禁“课堂不讲课外补”行为。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切实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上述承诺等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评议监督。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3

  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承诺: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不得违规办班补课和进行有偿家教的文件精神。

  2.不得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得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得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7.不得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特长班、特色班、兴趣班等。

  8.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9.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机构补习班,不为任何校外办学机构补习班提供生源。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理。

  学校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4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吴忠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